歐盟開出超18億歐元鉅額罰單,蘋果:將提起上訴
蘋果的控訴沒能影響歐盟表態,天價罰單還是極具衝突地誕生了。
當地時間3月4日,歐盟委員會宣佈,將對蘋果公司處以超過18億歐元的罰款,原因是蘋果公司在音樂流媒體應用分發市場中濫用主導地位。
歐盟委員會表示,開出18億歐元的罰款可以對蘋果加以“震懾”。據記者瞭解,這並不是歐盟史上開出的最高罰單,2018年歐盟曾以反壟斷爲名對Google處以43.4億歐元罰款。
蘋果被罰起源於歐洲流媒體巨頭Spotify在2019年提出的相關指控。該公司聲稱,蘋果應用商店的運營方式(主要與30%抽傭比例有關)迫使公司提高了訂閱服務的價格。歐盟監管者隨即展開調查,當前處罰即是該組織得出的判定結論。
官方消息正式發佈後,蘋果迅速在官網發佈長文表態,“儘管我們尊重歐洲委員會,但必須指出這一決定得不到現實的支持。因此,Apple將提起上訴。”
事實上,歐盟對蘋果開罰單一事早在二月就有傳聞,蘋果曾在前幾日強硬表態,稱歐盟沒有任何直接證據可以得出這一結論——即蘋果傷害了消費者利益並阻礙了市場競爭。
當時,蘋果公司發言人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公司希望歐盟委員會能夠認清事實、結束調查,並且不對蘋果採取任何懲罰性措施。
顯然,歐盟委員會不願退讓。在前述相關聲明中,歐盟反壟斷機構認爲,蘋果對其他流媒體音樂服務商的限制構成了不公平的交易條件。依據是蘋果在與開發者簽訂的協議中有“反引導”(anti steering)條款。
所謂“反引導”條款,是指蘋果禁止開發人員在App內通知iOS用戶有關外部互聯網提供的訂閱優惠,以及蘋果App內訂閱與其他地方訂閱服務之間的價格差異等相關內容。
對此,蘋果公司表示,這是常見的市場行爲,其用意在於,開發者不能利用一個平臺引流以獲得付費用戶,但在用戶真正要付費的時候又避開平臺。
蘋果認爲,Spotify和其他音樂流媒體服務可以通過電子郵件、社交媒體、短信和網絡廣告等渠道向消費者進行營銷。另外,以“Reader” App爲途徑的付費方式在蘋果的規則下也是允許的。
這是蘋果於2022年3月作出的讓步,公司允許“Reader”爲用戶提供付費註冊的外部鏈接。這意味着Spotify、Netflix等內容平臺可以在符合蘋果規則的情況下,繞開蘋果自有支付系統的抽傭機制。
但Spotify並不滿足於此。這家公司表示,蘋果沒有允許其在App內部提供更明確的站外付費引流。
蘋果在長文中圍繞Spotify及其與歐盟的關係進行了詳細論述,意在闡明歐洲流媒體市場在過去十年間實現了自由發展和充分競爭,而Spotify是其中成長最爲迅速並以絕對優勢佔據市場第一的平臺。
與此同時,蘋果指出,Spotify在擴大市場規模和收入的過程中都是蘋果生態的受益者,卻不想爲蘋果支付除開發者項目以外的任何費用。
蘋果嘗試對此次處罰定性,“諷刺的是,今天公佈的決定以競爭之名,鞏固了一家成功歐洲企業在數字音樂市場的領跑者地位。”
截至3月4日收盤,蘋果股價跌2.5%,報175.1美元,總市值2.7萬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