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因不退還用戶押金被罰5萬

天眼查App顯示,7月6日,北京交通委員會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執行裁定書公開。

該裁定書顯示,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因不退還ofo平臺承租人押金被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約談,經約談拒不改正,處以5萬元罰款。該公司未在限定的期限內履行繳納罰款的義務,被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向法院申請執行。

最終裁判結果爲,對原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於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作出的京交法(9)字09ZXC2000009《交通行政處罰決定書》准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