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吵架找3友助陣 狂男亂刀砍釀1死2傷判決出爐

女友吵架找3友助陣,男子亂刀砍釀1死2傷,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男子吳書涵去年與胡姓同居女友爭執,胡女找了3名男子到吳的住處談判,吳拿生魚片刀殺死林姓男子,另2名男子受傷,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考量吳男不是預謀或主動尋釁,非毫無救贖可能,依殺人罪及殺人未遂等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吳與胡女因生嫌隙,去年2月23凌晨胡偕同陳姓、林姓及彭姓男子至吳住處商談,過程再爲衝突,吳情緒失控,取出生魚片刀,朝彭、林、陳等人衝去、揮砍攻擊,林左胸遭刺擊1刀、陳遭刺右手、彭遭刺多刀。

林男因心臟受有銳器傷大量出血過多倒臥在地,經送醫急救無效。陳及彭經急救始倖免於難。

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及高院二審認爲,林等人未攜帶任何武器或攻擊行爲,吳男其竟持生魚片刀行兇,造成本件憾事,迄未賠償或取得被害人諒解,但考量他並非毫無救贖可能,尚無剝奪生命而與社會永久隔絕之必要,判處無期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