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遇家暴隱忍她最慘 被踹子宮還墮胎7次遭騙婚
菲姐2015年曾開記者會控訴被交往35年男友家暴踹子宮。(圖/中時資料照片)
女星小甜甜昨(5日)披露與教會失和主因,竟是她被家暴卻遭教會阻止報警驗傷,小甜甜文中描述,當晚自己被先生坐到身上徒手毆打,令人看了於心不忍。而演藝圈中也有不少女星曾遇家暴,其中被封爲「鍋具女王」的菲姐(甘玉惠)最轟動,2015年她自曝遭交往35年男友騙婚,不僅爲了對方墮胎7次,對方還有暴力傾向,會狠踹她子宮。
因外型神似歐陽菲菲的菲姐當年在美食節目裡一炮而紅,2015年她突然開記者會透露和枕邊人反目成仇,當時她在記者會上控訴被前男友騙財騙婚,兩人認識起初原本雙方都有家庭,菲姐爲了前男友選擇離婚,但男方卻遲遲沒在臺灣辦妥法律手續,後來兩人聯手經營公司,她擁臺灣公司16%、大陸20%股份,但每每提及股權與分紅就遭前男友拳腳相向,菲姐當時落淚說:「他學過跆拳道,用皮鞋踢我肚子、子宮,真的非常痛!」
菲姐表示,自己身爲公司創辦人和股東,起初還每月只領4萬家用,後來爲製作節目才獲30萬零用金,而且她多年前就開始被男友拳腳相向,忍耐好幾年纔開始決定去驗傷留個紀錄,而且她「愛到卡慘死」,交往相戀期間不顧自己身體健康,墮胎高達7次,菲姐當時說雖然想過要分手,但前男友求和哄抱後,她又心軟答應複合。
而對於菲姐的說法,前男友後來開記者會駁斥:「我是世界上對她最好的男人,卻被貶爲世界上最壞的男人。」並強調是被菲姐逼婚,雙方各說各話正式鬧翻,菲姐甚至提告前男友公司未經同意使用菲姊肖像刊登廣告,2020年臺北地院審結,認爲該公司確實有使用菲姐的肖像行銷產品,但菲姐提出證據無法證明授權金額,且證明有重大困難,遂將每年授權金額酌減爲150萬元,4年合計賠償600萬元,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有家暴事件請撥打113保護專線。
★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