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未婚產子8月大離奇死亡埋屍公墓 檢警開挖5次仍尋不着
女未婚產子8月大離奇死亡埋屍公墓,檢警開挖5次仍尋不着。(中時資料庫)
北市廖姓女子10年前產1名男嬰,未滿1歲因不明原因死亡,廖女竟以浴巾包裹,在富德公墓附近挖掘坑洞,將屍體置入後以土壤掩埋。檢警根據廖女供詞,在山坡泥土地開挖5次,直至今年11月4日仍無所獲,檢察官認爲,雖無法證明廖女有照顧疏失,仍有遺棄屍骨的事實,依遺棄罪起訴廖女,求處徒刑1年。
北市廖姓女子2011年4月、當年23歲時產下1子,因不清楚父親是誰,由她自己獨力撫養,同年年底男嬰突然死亡,廖女以浴巾包裹男嬰屍體,在富德公墓泥土地挖掘坑洞掩埋屍體,6年過後,男嬰應該要入學,校方發現男嬰沒報到,聯繫廖女的父親,廖父擔心孫子的安危而報案,引發檢警等單位關注。
檢警根據健保資料,查知男嬰出生後第5天接種一劑疫苗,再無就醫紀錄,懷疑廖女就沒有再照顧,詢問男嬰的祖父,他聲稱只見過一次面,廖女才坦承將屍體棄置在富德公墓附近,以木棍挖掘圓周70公分、深60公分的坑洞將屍體放置其中,遺棄男嬰屍體。
警方陸續在2018年12月14日、2019年1月、3月、4月以及今年11月開挖5次,根據廖女所稱的第23C區第5排第2號上方等處均未發現屍骨,檢察官研判,廖女並未將男嬰放入適當容器,且年幼遺骨鬆軟易逝,極易腐敗與土壤混合失其形體,也容易遭野生動物啃咬滅失,導致男嬰屍體迄今仍無法尋獲。
起訴書指出,本案無法證明男嬰死亡與廖女照顧有因果關係,廖女身爲男嬰生母,若沒有能力獨自照顧,也應嘗試開口求救,直到孩子死亡後,仍然逃避責任,遺棄男嬰屍體,讓孩子無聲無息就此消逝,建請量處1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