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官長撞死17歲高中生 檢方訊後無保請回

左營海軍周姓女士官長於9月11日撞死一名高中生,圖爲車禍現場。(資料照片)

肇事女士官長被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後,准予周女無保請回。(本報資料照)

海軍周姓女士官長於9月11日撞擊一名吳姓男高中生,導致高中生不治。高雄左營警方今(12)日接獲周女通知在海軍總醫院住院治療,即派遣警力戒護,另經請示橋頭地檢署檢察官,於下午相驗後將周女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後,准予周女無保請回。

46歲的周姓海軍女士官11日傍晚5點多,行經翠華路、新莊仔路時,疑似精神不繼突然暴衝,撞到前方停等紅燈的2輛機車,其中1對吳姓父子遭嚴重撞擊,後座吳姓高中生還遭拖行,緊急送醫救治。

警方表示,周女在現場自白、經實施酒測,酒測值爲0,並配合警方製作談話紀錄,事故發生後吳姓傷者送醫急救不治。今日上午周女因癲癇到左營海總就醫。

警方已經協調周女的單位,其心理輔導官告知,軍方已成立關懷小組,並每日派兩名官兵,前往死者靈堂協助家屬,處理後事事宜。

警方將周嫌朝過失致死罪偵辦移送地檢署,檢方開庭偵訊,認爲周女對於肇事過程已交代清楚,且有正當職業,沒有串證及逃亡之虞,准予無保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