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勾結精品店員工賣香奈兒二手包 贗品獅子大開口報價8萬

賴女與二手精品店的店員陳女掛勾設局,香奈兒「流浪包」仿品報價8萬5千至9萬元。臺中地院依背信等罪判陳及賴女各徒刑2月及6月。(資料照)

賴女與某二手精品店的店員陳女掛勾,2019年間在網路刊登販售二手香奈兒「流浪包」,向買家小美佯稱包包在精品店寄賣,小美到店後再由陳女以店家公信力背書報價8萬5千元以上,並藉口讓小美與賴女在店外交易,小美經友人查驗標籤及時發現是贗品。臺中地院依背信等罪判陳及賴女各徒刑2月及6月,仍可上訴。

37歲賴女是二手精品店的舊客戶,與26歲店員小美熟識,兩人合作訛詐消費者。賴女在2019年2月間在網路刊登販售二手香奈兒「流浪包」,小美聯繫賴女有意購買,賴女佯稱包包已在精品店寄賣。

小美當天就到店看包,店員陳女則接頭演出,以精品店的公信力背書向小美報價,該「流浪包」售價8萬5千元至9萬元,但因另有買家,包包由賴女先取走,製造精品店已查驗過該「流浪包」真僞的假象。

小美信以爲真,再約賴女在精品店旁的咖啡店看包交易,小美趁查看包包的空檔拍下雷射標籤照片,傳給友人查驗竟發現是贗品,小美當場拒絕交易,並在網路怒罵該精品店賣假貨,案經精品店得知發現有異,做內部調查後報案。

賴女到案表示認罪,但又辯稱不知陳女的工作並無鑑定真僞、報價及接受寄賣等權限;陳女則供稱,賴女事前要求她配合設局詐欺買方,她因欠賴女錢才答應,但她並未看過該包包。臺中地院各依背信及詐欺取財未遂等罪判陳及賴女徒刑2月及6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