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高生驚覺大腿內側被緊貼 正義哥見閃光活逮偷拍「攝狼」
女高中生大腿內側被緊貼,正義哥驚見閃光,偷拍「攝狼」被活逮,遭判刑3年9月。可上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某日上午搭乘捷運時,看到穿高中制服的女學生小萱(化名),刻意站在她正後方,拿手機開啓拍照功能,並貼近大腿內側偷拍裙底風光,小萱因感覺被緊貼便轉頭查看,此時1名正義哥發覺有「閃光」,隨即大聲提醒小萱,恰巧列車抵達車站,阿國想要逃離,小萱與阿華隨即攔阻並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阿國對於犯行坦承不諱。法官考量,阿國未能尊重小萱,而使她成爲性影像的拍攝對象,對小萱身心健全發展之危害固屬非輕,但念及阿國已坦承犯行,尚有悔意,因一時思慮偏差做出犯行。
法官認爲,阿國對於小萱性隱私侵犯程度較低,惡性尚非重大,加上雙方已達成和解,並且當庭履行賠償完畢,因此依據刑法第59條規定減輕其刑。
法官審酌,阿國爲一己之私慾,竟違反意願而拍攝小萱的性影像,侵害小萱的性隱私,並對小萱的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造成負面影響。日前依法宣判,阿國犯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3年9月。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佈、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佈、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系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