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真心話大冒險」曝童年遭鄰居性侵 這原因遭法官打臉
女大生某次在與朋友喝酒玩真心話遊戲時,脫口說自己在國小時遭隔壁家鄰居叔叔性侵,法官認爲事隔13年,有記憶混淆風險,判男子無罪。(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女大生某次在與朋友喝酒玩真心話遊戲時,脫口說自己在國小時遭隔壁家鄰居叔叔性侵,當時被壓在塑膠盒上侵犯,之後還去做心理治療;不過法官認爲女子當下未求救、未告知他人,而是在事隔13年後說出,女子又是在喝醉狀態下說出,認爲恐有記憶流失、混淆風險,判男子無罪。
判決書中女子指控,男子當年住在臺中豐原區,與女方一家人是鄰居,女子母親在民國95年帶着當時還是小學生的她到男方家中幫忙搬家,男子卻趁機要求女子躺臥在塑膠收納箱上,將衣褲及內褲脫去,從上而下以身體壓住對方性侵得逞。
女子長大後,某次與男友、朋友們玩真心話大冒險,被問到第1次發生性行爲時間,女子喝醉後直接脫口說是國小低年級,其他人追問之下,她說時候家裡跟1個叔叔有互動,叔叔有拉她到家裡發生性行爲,稱之後有做心理諮商,認爲自己沒有保護好自己。
男方表示房間是在沒有門的3樓,女子若在塑膠箱上性侵,事後未反抗大叫,也未向家人求救不合常理,法官也認爲女子證述過於空泛,且因距離案發時間過久有記憶流失、混淆的風險,女子的個案管理心理師表示,女子雖曾說出念小學時被鄰居性侵,但未說出細節。
女子的朋友說,當時女子真心話時有提到隔壁叔叔有買件內褲,叫她當面換內褲在性侵,隔天流血流很久,她因爲需要上學沒辦法跟其他人講;法官認爲女方揭露此事時爲飲酒狀態,且距案發已有13、14年時間,造成情緒反應可能原因很多,是否與遭侵犯有關難以確認,依證據不足,判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