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遭撿屍見他「前後抽動」 男誣「妳說5字」辯兩情相悅

女大生遭撿屍見他「前後抽動」,男誣「妳說5字」辯兩情相悅。(達志影像)

一名來臺灣讀大學的大陸籍21歲女學生小美,在107年時被一名任職於東區知名夜店的林姓友人邀請夜店喝酒,未料小美喝到爛醉,遭到林男揹回家性侵,女子醒來時,見到林男正在她身上辦事,還喃喃自語說「射不出來」,小美於是說「那就先不要了」,並對林男提告,事後傳訊質問,林男還回稱:「好嘛~我還是會很疼你。」臺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刑林男3年4月。

根據判決,來臺就讀大學的陸籍女子小美,於107年10月某日,應一名在東區知名夜店任職的林姓男子邀約,前往夜店喝酒。凌晨因酒醉而在夜店女廁內昏迷失去意識,林男竟揹着小美離開該夜店後,帶往自己住處內進行性侵。

小美向法官控訴,自己醒來時,林男正壓在身上不斷抽動,當下自己就呆住,腦袋空白了一段時間,當時還記得林男一直喃喃自語抱怨怎麼都射不出來,於是回答「那就先不要了吧」,林男才離開她身體,且當時自己沒有拒絕能力,怕推開林男會激怒他,外加處在茫然狀態,剛好林男說他射不出來,就順勢要求他停止。

小美事後不知該如何處理,還向大陸的女閨蜜哭訴。接着傳訊息問林男到底發生何事?林男告知她醉在廁所內,然後由他扶出,林男還拿出「微信」傳送訊息向小美證明證明,寫着:「你該不會,在吐」、「我一定要把你蹲在廁所的事蹟記錄下來,太丟人太經典了」、「你昨天吐着上車的」。

小美不甘受辱,又傳訊質問林男,「我明明那麼不清醒,你爲什麼還要對我做那種事情?」林男回答「所以我等你清醒點了。」小美又說,「我有記憶的時候已經發生了。」而林男則回,「好嘛~我還是會很疼你。」

小美當下氣炸直接說,不是那個的問題,你還沒做安全措施。林男卻回,「一開始有。」,小美又問,「然後呢?」林男卻回,「吼唷講的好鉅細靡遺,後來我以爲沒有的話能快點出來,結果都沒出來。」

法官審理後認爲,根據兩人對話紀錄,小美質疑林男爲何於其不清醒、無記憶時發生性行爲,而林男並未加以澄清或解釋,僅以「好嘛~我還是會很疼你」等語敷衍搪塞。又經小美持續追問案發過程,林男仍未說明小美是否有任何迎合或抗拒之反應。由上開對話紀錄可知,小美於發生性行爲之前,確實處於無意識之狀態,且林男對此知之甚詳,仍乘此機會與小美髮生性行爲。

法官認定,女方起初怕受害不知所措,沒立刻對外呼救,但事後立刻向閨蜜求助,在閨蜜鼓勵下報案,對於隻身異鄉求學的年輕女性而言,這樣的反應並非異常,而林男卻否認犯罪,與女方無賠償和解,更聲稱女方沒向他求償,雙方失聯後,「我就不在意她這個人」。

小美事後心碎回大陸,遞狀請求法官依法處理,「讓壞人受到他應該受到的懲罰,這樣才能讓我這樣的受害者相信這個世界還有光明的存在」,法官依乘機性交罪判林男3年4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