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參加派對喝茫遭盯上 軍人搶搭同臺車 載去汽車旅館撿屍
一名女子參加朋友的生日派對喝醉,卻遭到當晚才認識的男子帶到汽車旅館侵犯。(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鄧姓軍人去年參加朋友的生日派對,認識一名女子A,未料鄧男見A女喝掛,竟把A女帶到汽車旅館,強行脫下A女的衣褲逞欲2次。臺南地院審結,依現役軍人犯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另須接受2場法治教育。
判決書指出,鄧男爲現役軍人,2022年2月晚間前往參加朋友舉辦的生日派對,因此認識A女,未料鄧男見A女喝掛,便坐上A女及其友人所搭乘的計程車,待A女友人下車後,向司機更改地址,將A女載往汽車旅館,2度侵犯A女得逞。
臺南地院審理時,法官考量鄧男犯後認罪,也主動向A女請求進行調解,並達成調解並遵照調解內容履行完畢,獲得A女原諒且不再追究等,認爲若處以最低法定刑期有期徒刑3年,猶嫌過重,故依法減刑。
法官審酌鄧男僅爲了滿足個人慾望,漠視A女性自主權並乘機對其性交,使A女承受性自主權及身體自主權遭侵犯的苦痛,綜合以上,依現役軍人犯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另須接受2場法治教育。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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