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非課稅的華人家庭,除了可以免稅還能申請什麼補助?

物價的上漲和公共費用的上漲,可能會讓一些華人家庭承受着壓力。就拿小編來說吧,每個月除了房貸、保險和生活方面的支出外,小孩子的教育費用支出也比可少。

因此,像小編這樣的華人家庭,應該還有不少存在。

根據收入的不同,針對年收入低的家庭,日本政府有不徵收居民稅的政策,也就是所謂的非課稅家庭。

那麼這次就來解說一下什麼是非課稅家庭,生活困難的家庭如何利用這個制度獲得補助。(因各種原因,無法提高年收入而煩惱的各位,請務必參考。)

1、非課稅家庭的條件

非課稅家庭是指“家庭全體成員的住民稅都免稅的家庭”。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免稅的條件因地方政府政策而異。

日本住民稅分爲均等分成和所得分成,參考新宿區的《關於居民住民稅》,非課稅的情況有以下兩種:

(1)收入分成和均等分成都不徵稅

●享受生活保護法規定的生活補助;

●殘疾人、未成年人、寡婦或單身父母,前一年的合計收入在135萬日元以下

●前一年的合計收入在{35萬日元×(同一生計配偶及撫養親屬數+ 1)+ 31萬日元}以下

※單身者45萬日元以下

(2)只對所得部分免稅

●前一年的總收入總額在{35萬日元×(同一生計配偶及撫養親屬數+ 1)+ 42萬日元}以下

※單身者45萬日元以下

以戶主、配偶(全職主婦)、撫養親屬(孩子)爲例,試着計算家庭的構成。

35萬日元×(3 + 1) + 31萬日元= 171萬日元

35萬日元×(3 + 1) + 42萬日元= 182萬日元

從上述可知,前一年合計收入在171萬日元以下的情況下,所得分成和均等分成都不徵稅,182萬日元以下的情況下,只徵收所得分成。

另外,請注意上述僅作爲參考。

有日本社會福利保障專家稱,疫情後,很多家庭面臨着各種困難,有經營失敗破產的,也有因短暫失業生活潦倒的,因此,爲了改善生活環境,利用生活保障制度也是一種選擇。

據東京都福祉局介紹,所謂生活保障制度,是指家庭收入達不到日本國家規定的最低生活水平時,政府將不足的金額作爲生計所用支付給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簡單來說,在衣食無着的情況下,可以通過領取生活補助來支付餐飲費和水電費。

居住環境有困難的時候,住宅的房租和地租等可以通過住宅扶助來解決。住宅扶助費用也可以用於住宅的維修和維護。

另外,因病或受傷而無法工作且收入無法增加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接受醫療費補助,使得健康有望得到改善後,從而能夠繼續工作。

還有,爲了讓孩子能接受義務教育,在有必要的情況下,可以申請教育扶助。

一名日本福祉專家提醒,瞭解自己遇到了什麼樣困難,可以申請哪些相應的補助保護是很重要的。

誰都有困難得時候,有網友稱,政府這些對應的補助,是想幫助那些遇到困難的家庭能夠重新“站起來”,在獲得補助後,首先是繼續“奮鬥”,提高年收入是關鍵,而不是成爲社會蛀蟲,一直享受補助的好處。

當然,無論如何也無法提高年收入,生活困難的情況下,活用生活保障制度也是一種選擇。

至於如何申請這些補助,最快的方法是去您所在的區役所諮詢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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