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修法設專戶 至少9100人可保救命錢
▲《勞保條例》與《國民年金法》修正條文初審通過,勞保和國民保險年金專戶,不得作爲讓與、抵消、扣押、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以往被保險人可經由申請支票來避免被扣押,估算目前至少有超過9100人可保住救命錢。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勞保條例》與《國民年金法》修正條文,勞保和國民保險年金專戶,不得作爲讓與、抵消、扣押、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勞委會強調,此爲初審通過,未來若正式通過執行,預估國保有4500人,以及勞保4600人,總計約超過9100人能有效保固權益。
對部分家庭來說,勞保、國民年金是「救命錢」,但常發現這樣的救命錢被銀行等債權人扣押無法領取,有鑑於此,勞保條例與國民年金修正草案初審通過,因此也就是說,以後債務人在年老時,每月請領的勞保或國民年金,將不會一入帳就馬上被債權人扣押,或是被法院強制執行拿走。
勞委會指出,爲保障國人老年基本生活,以往勞保、國民年金的保險人爲避免被債權人扣押,勞委會可按月將支票寄給被保險人等方式,來避免被保險人的年金被扣押,而此次討論設立專戶,若未來正式通過後,除有更多人可受惠,目前所有的被保險人也可申請使用。
現行的制度,只要年金匯入帳戶,和其他錢混在一起就會被扣押。勞保局總經理羅五湖表示,勞保年金和國民年金的給付,就是要讓民衆維持老年的基本生活,本來就不該抵扣。
勞保局表示,勞保年金的請領,每月約有100多人屬於銀行扣押戶,改要求勞保局開立支票,從98年1月開辦至今已達4600人,而國民年金從97年10月開辦以來,已有超過4500人申請,其中老年基本保證年金人數約有3800人,早期的敬老津貼約佔7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