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領不久就身故 遺屬10年內都能申請擇領這2筆錢
年金領不久就身故 遺屬10年內都能申請擇領這2筆錢(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因應人口結構高齡化,勞保年金從2009年開辦時,即已明定未來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爲65歲,現行勞保老年年金給付,年滿63歲纔可請領,不過自明(2024)年起,要再多等一年,才能領全額勞保老年給付。
過去,法定請領年齡2017年以前都是60歲,但自2018年提高爲61歲,2020年提高爲62歲,2022年提高爲63歲,2024年提高爲64歲,2026年以後爲65歲。
申請勞保年金有三條件,需符合其中一項纔可領取,分別爲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並辦理離職退保者;或勞工之勞工保險年資未滿15年,但並計國民年金保險之年資滿15年,於年滿65歲時,得選擇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
若不幸勞工在領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符合請領條件的遺屬可選擇請領「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扣除已領年金總額之差額」(簡稱「老年差額金」)或「遺屬年金」,請領遺屬應自其死亡日起30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如死亡證明書)通知勞保局辦理。且必須在勞工本人死亡當日起10年內提出申請,超過10年以上即無法請領。
老年差額金也就是過世家人當初可以一次請領勞保老年給付的金額,扣掉已領的勞保老年年金給付,受領順序爲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受被保險人扶養的孫子女、受被保險人扶養的兄弟姐妹。
遺屬年金有三項請領資格,只要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即可申請,包括過世者在勞保加保期間死亡;過世者已退勞保,在領取失能年金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勞保年資≧15年,且已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資格,尚未請領即死亡。
遺屬年金給付金額依照被保險人死亡時間點的不同,會有不同的計算方式,計算後金額如果少於3,000元者,至少發給3,000元。
一、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死亡:依「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計算後,按月發給。
二、在領取國保老年年金給付或身心障礙年金給付期間死亡:依照原本所領老年年金給付或身心障礙年金給付金額的半數,按月發給。
三、年滿65歲以後、未及請領國保老年年金給付前死亡:依「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50%」計算出來的金額,按月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