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旅遊越南丟包事件 觀光署裁處停止營業三個月

年代旅遊春節期間將旅客丟包越南富國島事件,交通部觀光署經派員查處後,發現其財務狀況不佳,爲防止旅客權益受損,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處分年代旅遊自今(16)日起停止營業三個月。

觀光署指出,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於春節期間發生越南富國島事件影響旅客消費權益,觀光署分別於2月13日及15日指派稽查人員前往該旅行社進行查處,發現該公司財務業務異常,對外積欠債務逾千萬餘元,且辦理赴越南富國島旅行團因地接社未予接待致旅客權益受損,該公司積欠團費,財務顯有困難,已無法提供履約服務,且損害旅客權益,爲防止旅客權益受損之情事發生及擴大,維護交易安全。

觀光署表示,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第38條規定,處分美加國際旅行社自即日(2月16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三個月。另該旅行社行爲涉違反旅行業管理規則部分,現正就該公司2月9日及10日出發的越南富國島各團違規情事蒐集及檢視具體事證,另依發展觀光條例速裁處各團違規情事。

有關該公司招攬未出團旅客部分,已構成給付不能,原預訂於16日以後出發之旅客,旅客得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2條規定(因可歸責於旅行業之事由致無法成行)請求該旅行社全額退還旅遊費用並賠償違約金,或與美加國際旅行社約定轉由其他旅行社出團。

觀光署說,本案涉及消費爭議部分,包含已出發發生爭議的旅客或尚未出發之旅客,觀光署已請品保協會成立專案小組協助,品保協會已於2月15日開始接受申訴,申訴電話:(02)2599-5088,網址:https://www.travel.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