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確定!兆豐銀前老董蔡友才受邀飛沙巴打小白球 「瞭解客戶」無罪

兆豐國際商銀前董事長蔡友才任職期間,與時任兆豐銀敦南分行經理陳世明接受客戶「TMT集團」招待,搭乘私人飛機前往馬來西亞哥打京那巴魯旅遊、打高爾夫球,雙雙被依銀行法收受不當利益罪起訴,臺北地方法院判蔡、陳各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犯罪所得1萬9千元、1萬5千元沒收。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逆轉改判無罪確定。

臺北地檢署起訴指出,臺灣海路運輸集團(TMT)負責人蘇信吉爲籌措向韓國定作購置大型新船舶所需的資金,2010年2月起,以集團旗下 「A Duckling Corporation」及 「C Whale Corporation」等境外公司名義向兆豐銀行貸款,有部分金額無須提供擔保,即獲准核貸。檢方偵查統計,TMT集團總計向兆豐銀貸款美金1億2240萬元,2012年底卻因業績下滑出現逾繳,至2013年6月,有9666萬美元認列爲呆帳。

檢方調查,2011年10月8日兆豐銀放款期間,蔡友才明知蘇信吉是授信客戶,仍接受招待,以實地訪查TMT集團設於馬來西亞的特殊鑽油平臺,利用勘察海上油礦開採計劃名目,帶着妻子、秘書、陳世明、陳的未成年姪女搭私人飛機前往沙巴,入住香格里拉莎利雅度假酒店(Shangri-La Rasa Ria, Kota Kinabalu)。蘇還被指帶着蔡友纔等人前往酒店附屬的「達利灣」高爾夫球場球敘,隔日再搭乘私人飛機返臺,花費全由蘇買單。

蔡友才辯稱是以公務考量爲前提,兼爲維護客戶關係,爲深入瞭解客戶轉型計劃是否可行和潛在風險才前往。蔡說,從事金融業多年,跟客戶往來、建立關係,他始終告誡同仁要遵守禮貌周到、堅持原則,如果要度假,行程何需只有2天1夜如此緊湊?

「連同睡覺時間僅停留20小時!」蔡友才說如果是度假,怎會如此勞累不堪?要去離島度假,他也不會選擇如此落後低度開發的島嶼舟車勞頓,遠路去一個名不見經傳的球場。蔡說,如果不搭客戶的小飛機,如何選擇在週末出發,況且此行後也沒有再爲TMT集團舉辦聯貸案。陳世明也說,犧牲自己假期是期待有新的商機,目的是維持客戶間關係及交流。

但檢方認爲,蔡友才的妻子、陳世明的未成年姪女也同行前往,2人與貸款業務並無關聯,行程屬於蘇信吉提供的私人招待。

北院認爲蘇信吉在2011年間以TMT集團向兆豐銀借款,TMT確實有向銀行借款的需求,蔡友才、陳世明違反銀行法銀行職員收受不當利益罪,不過蘇信吉是以「探勘海上石油開採」名義邀約,蔡、陳非純粹出於私慾出訪,量刑無需過苛。

案經上訴,高院審理後認爲檢方證據不足,改判無罪,且無法再上訴。

兆豐國際商銀前董事長蔡友才被控違反銀行法收受不當利益罪,臺灣高等法院金改判無罪確定。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