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妻夜夜外出替友「喂貓」卻上摩鐵 夫見簡訊秒罩綠光

嫩妻夜夜外出替友「喂貓」卻上摩鐵 ,夫見簡訊秒罩綠光 。(達志影像)

一名女子小美婚後經常向老公表示要替友人的貓舍喂貓,幾乎天天深夜外出到天亮纔回家,老公懷疑她不忠,於是查看她手機簡訊,發現都是一名陌生男子載她出門,兩人甚至互稱老公、老婆,還有一起夜宿旅館及出遊的紀錄,老公一怒下控告妻子及小王,最後法官判妻子及小王共同賠償30萬元。未料小王的女友小芬得知後暴怒,在臉書、IG上痛罵小美「破女」、「很髒很噁心有夠惡」,遭到小美提告,事後小王的女友小芬許不但被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遭判刑4月,還需賠償小美4萬元。

根據判決書記載,丈夫向法院提出控訴,小美經常假藉要出差工作或員工旅遊,必須外宿,然後由小王接送上下班,即使老婆離職後,自109年10月底、11月初起,就以要幫忙朋友的貓舍餵養幼貓爲由,每天在半夜11點過後出門,甚常至清晨6、7點尚未返家。

丈夫提出小美手機簡訊證稱,她與小王2人在通訊軟體LINE對話中,以老公、老婆互稱對方,更相約至汽車旅館同宿,顯然已有通姦行爲,因此求償80萬元。

法官查看兩人簡訊對話,發現小美曾在凌晨2時19分許提問小王「有房嗎?」小王回覆「沒房、那我先去開、剩兩間、車牌過去都不用證件、是妳的名字?我改掉我的」,小美又問:「你住宿嗎?笨,幹嘛不休息」,男方則回答「有早餐啊、差200」。

法官又查知,小王曾傳訊給小美說「你是我最愛的人最疼的人,我不讓你受點委屈;我寧可讓你不開心我、揍我、咬我、生氣我、撒嬌我、我也不願你去對別人」等,認定兩人交往已逾越正常男女交往分際,侵害丈夫的配偶權,判兩人應賠30萬元。

但事後小王向女友小芬坦承劈腿,還讓小芬看兩人對話話引爆戰火。於是在臉書與IG上,標記男友與小美「破成這樣跟別人男友打砲又跟妳老公打砲,更何況你還有小孩的人」、「我真的很討厭破女」、「隨便成這樣,都在被別人看笑話呢」,甚至將小美照片截圖PO網痛罵「照照鏡子看看妳自己多卑微」。

小美得知後控告小芬,法官審理後,認定小芬在網路上公開對方的個人資料,依違反個資法處4月徒刑;民事部分,小芬則因擅自公開揭露小美的資料與照片,造成她名譽的損害,判她應賠償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