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通過桃園航空城其他搬遷區徵審 建物所有權人居住期限曝
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7日召開第224次會議,審議通過航空城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第一期之其他搬遷區地上改良物徵收案。內政部表示,將請民航局與桃園市政府仍須加強與被徵收的所有權人說明與協議,並落實先建後遷等安置搬遷措施;若建物所有權人在徵收後還有居住需求,仍可繼續居住至2024年10月再行搬遷。
內政部說明,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第一期區段徵收案,是配合桃園機場第三跑道新建及航空城整體開發辦理,區內土地已於2020年6月核準徵收,共有95%的土地所有權人選擇領回抵價地。
至於地上改良物部分,內政部指出,因考量區內面積廣大,地上物種類複雜,爲避免查估疏漏,並配合檢討提高補償標準及完備安置搬遷措施,故與土地分別辦理徵收。全區地上物並分優先搬遷區與其他搬遷區2區申請徵收,其中提供安置及重大工程使用的優先搬遷區地上改良物,已於今年5月核準徵收。
內政部說,7日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審查其他搬遷區的地上改良物徵收案,主要因民航局及桃園市政府於先前辦理公聽會及184場協議價購會議時,有5成以上民衆表示,希望能儘早搬遷,以比照優先搬遷區享有優先搬遷獎勵金及房屋補助等優惠措施,故向內政部申請徵收。
內政部表示,本次會議審議的其他搬遷區內現況多作農業使用,目前已有7成5之地上物達成價購的協議。爲尊重多數所有權人提早搬遷訴求,兼顧區內補償標準公平一致性,並配合搬遷後工程規劃需要,故就未能達成協議之地上物審議通過准予徵收。
至於本次徵收的建築改良物,如所有權人在徵收後還有居住需求,仍可繼續居住至提供安置住宅或街廓後,在2024年10月前再行搬遷。
此外,對於外界關心本次會議以視訊會議方式是否影響民衆參與徵收審議部分,內政部指出,爲協助民衆能順利申請列席陳述意見,在本次會議有提供電話call out、自行使用視訊,或就近至航空城聯合服務中心使用視訊(可觀看會議直播)等方式參與會議;今天共有16位民衆透過以上方式充份陳述意見,民衆參與會議發言的權益並未受到影響。
內政部最後表示,6日審議通過後,將由桃園市政府辦理徵收公告作業,後續對於地上物的搬遷,並將依據擬訂的安置搬遷計劃辦理,以落實被徵收人居住及生活權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