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林右昌:平均地權條例子法 4月完成
內政部長林右昌主持記者會。圖/彭媁琳
林右昌上任後推動居住正義
內政部長林右昌2日主持首次部務會報,並舉行首次記者會。他表示,閣揆陳建仁很關心居住正義問題,會在近期推動跨部會合作,實現居住正義,他也透露,《平均地權條例》相關子法會在4月完成。另據悉,行政院2日討論房貸補貼方案,未來排富條件不採所得分位方式,擬改用家戶總所得在一定範圍內的購屋族予以補貼,不排除年所得150萬以下爲選項之一。
林右昌表示,居住正義分成租屋和買得起住宅,這一、兩天有影片指出,新加坡總理李顯龍說新加坡年輕人買得起房子,但臺灣年輕人買不起,這個說法不準確,因爲買的東西不一樣。他指出,新加坡是土地國有,年輕人買的是使用權,臺灣買的是所有權,可以買到房子和土地,這兩個東西沒辦法拿來比較新加坡便宜或是臺灣貴。
他指出,在租屋族方面,包括家戶租屋者,學生,跨縣市租屋族,都涵蓋在這次政策思考裡面,對這些羣體給予支持。至於貸款的民衆,將給予實質幫助,這次政策中也會一併納入,所有政策思考都在收斂中。
陳建仁1日拜會立院時表示,針對居住正義規劃方向,包括通過平均地權條例、租金補貼、社會住宅等,政府也正在研議「使用權住宅」等政策,希望讓年輕人住得起房子,甚至買得起房子。
林右昌匆促結束記者會即返回行政院,與陳建仁開會討論居住正義相關方案。據悉,行政院2日就特別預算擬匡列1、200億元,給予購屋族補貼,減輕升息負擔相關方案研商,原先內政、財政部擬採所得分位作爲排富條件,但經討論後,擬改採家戶總所得概念,訂一定所得以下購屋族,主動予以補貼定額利息補貼,初步傾向150萬以下。
至於適用補貼貸款額度條件擬訂上下限,剩餘一定餘額家戶不予補貼,但要訂50萬元或多少,因涉及家戶衆多,仍待不同條件分析模擬並勾稽所得條件和預算;至於上限,可能分臺北市、新北市、及其他縣市三大區域訂定,主因雙北房價高於其他縣。補貼期限則爲1年。
此外,內政部正研議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審覈辦法、預售屋買賣契約讓予或轉售之情形公告、修正實價登錄申報查詢辦法、私法人買售供住宅使用房屋許可辦法,以及檢舉獎金制度等5項《平均地權條例》子法。4月完成子法與施行細則研議後,施行日期報請行政院覈定,預計最快上半年會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