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萬年條款刪了!委員限連任1次 陳耀祥7月底就得下臺

NCC主委陳耀祥7月底任期屆滿時即卸任。記者潘俊宏/攝影

立法院今在國民黨人數優勢下,以表決方式三讀通過修正NCC組織法部分條文,限制NCC委員僅得連任一次;原案中被稱爲「萬年條款」的「原任委員得於新任委員出缺或提名任命未得立法院同意時可延任」規定遭刪除,修正爲如因立法院不同意或出缺致委員人數未達足額時,行政院長應該3個月補足提名。

今在國民黨團以人數優勢,以贊成52票比反對51票完成NCC組織法修正,民衆黨則因爲另有提案,在表決時並未表態。

根據修正前的NCC組織法第4條,未規定NCC委員連任限制,且有任期屆滿時,未依規定提任時,原任委員任期得延至新任委員就職前一日止,不受任期限制。經修正後,設下連任限制。委員任期爲4年,任滿得連任一次,已連任者不得再連任。

同時,刪除原任委員得於新任委員出缺或提名任命未得立法院同意時可延任規定。委員出缺時,其繼任委員任期至原任期屆滿止。如因立法院不同意或出缺致委員人數未達足額時,行政院長應該3個月補足提名。

根據修正後的條文內容,如新任委員人事案仍不得立法院同意,因原任委員延任規定已刪除,故NCC主委陳耀祥7月底任期屆滿時即卸任。

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登記發言表示,NCC讓臺灣民衆失望透頂,NCC委員提名權要由行政院長掌握,不贊成透過政黨比例方式產生NCC委員,這樣會讓NCC委員更爲政治化,但希望行政院長提出人選能有更慎重的審查機制,確保送來名單不是自己涉入弊案、違法泄密人選,也不會是某一有線電視系統大亨透過影響力塞給行政院長的人選。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表示,她要爲NCC業務去污名化,請各界卸下有色眼鏡。NCC每年辦理4到6萬件民生業務,攸關人民生活,國會延宕NCC人事同意權,或是修法設下限制,將對人民生活造成影響。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說,NCC作爲獨立機關,社會大衆對NCC立場偏頗、受政治力操作等多有批評,爲確保NCC超然中立,主要還是修法NCC委員相關任期規定,避免擴權、攬權。

另一方面,今早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受訪時,表示現在的NCC號稱獨立機關卻一點都不獨立,完全用有色眼鏡、不同標準,看各個頻道,希望藉由NCC組織法的修正改善。NCC人事案已準備要排案審查,至少讓以後當NCC委員的人有中立客觀的精神。

陳玉珍也說,任期是很基本的責任政治原則,怎麼可以因爲沒有新任委員就延任?新的委員如果沒有通過審查,表示沒有辦法通過民意檢驗,提名單位必須提出較適合的人選。任期多久就是多久,怎麼可以肆意延任?關於民進黨質疑國民黨想癱瘓NCC,她迴應,沒有人想要故意癱瘓任何組織,執政者要提出適合的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