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捲入刺青官司 詹皇出庭作證

詹姆斯爲了身上刺青出庭作證。(美聯社資料照)

湖人球星詹姆斯(LeBron James)上週末出庭作證,爲了一宗刺青官司。詹姆斯在法庭上表示:「我身上的刺青應該是屬於我身體的一部分,我有權支配我自己的外觀,並且授權給其他公司。」

詹姆斯身上的刺青究竟屬於誰的?幫他設計刺青的公司Solid Oak Sketches認爲他們擁有詹姆斯刺青的版權製作NBA遊戲的Take-Two公司繪製了詹姆斯的3D模型,模型上包含着Solid Oak Sketches的刺青,所以要求Take-Two支付使用費

詹姆斯非常不滿,他主張圖案刺在我身上就是我的,我有權轉給遊戲商使用,刺青公司沒資格分一杯羹。」雖然遊戲商可以選擇不要繪出詹姆斯的紋身,但是詹姆斯堅持「紋身是我的一部分,你不能把它們從我身上抹除。」

遊戲商Take-Two批評這根本是敲詐,有紋身的球星太多了,布萊恩、小喬丹也都是使用Solid Oak Sketches的刺青圖案,如果這回Solid Oak Sketches勝訴,以後他們豈不是要被敲一大筆?然而法官拒絕撤銷此案,這場官司還得打下去。

詹姆斯不是被告,只是證人,他在庭上做出對Take-Two有利的證詞。一個人對自己身上的墨水圖案有沒有支配權呢?詹姆斯說:「當我去紋身的時候,刺青師可從沒跟我說過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