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林口租屋處種大麻 楠梓警方北上破獲

楠梓警方15日在新北林口區破獲大麻案,圖爲起出的證物包含大麻樹與栽種器具等。(警方提供/林瑞益高雄傳真)

楠梓警方日前接獲線報,32歲林姓男子在新北市林口區文化路一處大樓租屋,於室內種植大量大麻樹。經楠梓警方多月來的跟監、蒐證,之後與臺北市刑警大隊偵五隊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破獲此大案

警方表示,專案人員15日持新北地院核發之搜索票,一大早即到犯嫌住處埋伏,在林嫌出門之際,當場制伏並逮捕他,並出示搜索票進入屋內搜索,當場查獲大麻植株33株、大麻成品4大包毛重157公克),及栽種大麻器具一批。

案經報請臺北市警局鑑識中心現場勘查採證,並對大麻葉子檢測,呈現二級毒品大麻陽性反應。

楠梓警分局表示,大麻於國外部分國家地區尚不違法,但在臺灣仍屬第二級毒品,吸食大麻會對身體產生毒性作用主要徵狀包含嗜睡、感覺遲鈍、運動失調、幻覺、妄想、定向障礙等,若有製造或販賣行爲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0萬以下罰金,單純施用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