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無套硬上害她懷孕墮胎「嬰靈纏身」 她20年後怒告性侵

男友拒戴套硬上害她懷孕墮胎「嬰靈纏身」, 她20年後怒告性侵。(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女子小美在民國93年間讀大學時,遭到男友男友拒絕戴強行硬上,事後意外懷孕而選擇墮胎休學,她懷疑事後諸事不順可能有嬰靈纏身,還去收驚。這段不堪往事困擾她20年,她認爲是因前男友當年「不戴套硬上」所致,因此控告前男友性侵併求償。地院審理後認定,女方提出證據難認有妨害性自主行爲,判處無罪,並駁回民事求償。

根據判決書,小美向地檢署提告,她在93年9月讀大學期間與到男友住處過夜,但是當晚男友性慾大發,強脫其衣物要發生性關係,即使她奮力抵抗仍無法澆熄男友慾火,於是要求男友戴保險套避孕,但男友表示戴保險套會影響性快感而予以拒絕,之後在未戴保險套之狀況下性侵她,導致她懷孕,在懷孕6周時,因考量兩人仍在就學中,於是依照醫師處方服用墮胎藥進行墮胎。但小美事後因罪惡感,感覺有嬰靈跟隨而去收驚,而且每次看到有關墮胎的電視或新聞就情緒低落,成爲她人生的陰影。

小美提出兩人當年對話紀錄表示,她對男友說,「你知道你自己在做什麼嗎,你知道非同意就算強制性交嗎」、「對什麼道歉,對你做了哪些硬來硬上的事道歉嗎」、「性侵就性侵不用講的好像是你無心之過一樣」、「還記得你第1次違反我意願在雲林我的宿舍,你不顧我正在發燒身體不舒服,硬上得逞,你不顧我抗拒壓着我變態的把精液射在我臉上,很噁心的滿足自己變態心理只爲了泄慾,還有不願意帶保險套讓我懷孕,要求你戴還生氣說這樣會影響你快感,你自己也有姪女、外甥女、姊姊、老婆,這樣極爲難堪噁心傷害女性的事,你會願意她們這樣被別人對待嗎」,但是男友並未迴應。

但是男友辯稱,她墮胎當時,也認爲懷的孩子是她的,但兩人是合意發生關係。當時在對話並未反駁女友,是因爲一開始以爲她在講懷孕墮胎的事,因爲自己很瞭解女友脾氣,越解釋反而會惹怒她,因爲她脾氣真的不好,所以實際上向她道歉,是因爲讓她懷孕墮胎的事,不是強制性交。

法官審理後認定,兩人在女方墮胎後,仍繼續交往3、4年,共同出遊、共同參與攝影活動及家人婚事等,事後分手也非強制性交導致,該案發生距今逾19年之久,女方指控缺乏適切的證據,難以證明男方犯行,因此判處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