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網友約泡湯嘿咻後閃人 渴愛女不爽告性侵

▲一名妙齡女先後在網路上約3男碰面還發生關係,事後竟對他們提告性侵。(圖/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一名20多歲的妙齡女子,因爲渴望愛情而在PTT的聯誼版先後認識3名男網友,之後更是約出碰面,且首次見面就發生性關係,事後女方都對3男提告性侵。其中1男和女子到北投泡湯後發生關係,隨後先行離開。檢方調查女子和3男發生關係時事情投意合,也無違背女子意願,因此予以3男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發現,該女子在去年11月時,於PTT的「AllTogether」(聯誼版)認識3名男網友,並分別與對方約出碰面。事後女子指控,3男都不懷好意,將她帶往賓館且違揹她意願而性侵,事後她不甘受辱憤而提告,要爲自己討個公道

其中一名周姓男子因爲家住臺北,案子轉由北檢偵辦,因此傳喚周男到案說明。周男供稱當天和女網友碰面時,有提議到北投溫泉,隨後到了當地一間溫泉旅館泡湯後,在沒有違反女方的意願前提下,2人發生了性關係。完事後他因另有要事先離開,女方則是休息一會兒後才走。

檢方調查之後,女方在事發後都未在第一時間報案,去醫院驗傷時驗到一半又說不驗了,種種跡象均不符常理,因此沒有任何證據直接證明她真的遭到性侵,最後認定罪證不足予以周男不起訴;另外2名男網友也是被檢方認定和女子是你情我願,同樣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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