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母發文公審園長虐待挨告 法官認屬實判免責

高雄市前鎮區張姓幼兒園長被指控2020年10月用紙卷毆打不滿2歲的男童頭部,造成紅腫,案經醫院舉報,張女遭教育局開罰6萬元、獲檢方不起訴處分。男童母親彭姓女子事後在臉書社團「靠北惡質幼兒園」發文公審,導致網友挖出張女照片公審,事後遭張女提告求償10萬元。高雄地院認爲,張女打男童屬實,無侵害名譽權的問題,判張女敗訴,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前鎮區張姓幼兒園長被指控2020年10月用紙卷毆打不滿2歲的男童頭部,造成紅腫,案經醫院舉報,張女遭教育局開罰6萬元、獲檢方不起訴處分。男童母親彭姓女子事後在臉書社團「靠北惡質幼兒園」發文公審,導致網友挖出張女照片公審,事後遭張女提告求償10萬元。高雄地院認爲,張女打男童屬實,無侵害名譽權的問題,判張女敗訴,可上訴。

2020年12月某日,彭女2歲的兒子放學回家,拿下安全帽後,額頭露出詭異紅腫。她詢問男童怎麼了,男童哭訴「媽媽,園長媽咪打我」、「園長媽咪說我好吵就打我,我哭哭園長媽咪還大聲罵我」、「她用手打我的臉,還用紙卷一直打我的頭」。

彭女得知緣由後氣憤向教育局投訴,帶男童就醫後,院方也向社會局通報。彭女另在臉書公開社團「靠北惡質幼兒園」粉絲專頁PO文痛批張女的劣行,引爆網友羣情激憤,有人肉搜出張女的照片,引來更激烈的謾罵,檢方也主動調查。

但檢方調查後發現,張女雖然確實有動手打男童,但男童受傷部位和被打的地方明顯對不上,最後偵結處分不起訴。教育局則針對張女體罰行爲開罰6萬元,並要求限期改善。

張女不滿彭女的貼文害她遭受圍剿,提告求償10萬元。彭女否認發文,辯稱不曉得是誰用她的名義、角度寫下文章,但法官調查發現,男童頭部受傷照片、個資、診斷證明等資料只有彭女纔有,認定發文者就是彭女本人,但張女確實有打男童,彭女發文時也已盡合理查證義務,所以並無侵害張女名譽權之嫌,最後駁回張女之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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