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送巧克力留言「願一識佳人」 超商女店員屢遭騷擾報警

彰化1名施姓男子多次購買金莎巧克力,並留下情勒字條給女店員,讓女店員不勝其擾而報警,彰化地方法院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40日,緩刑2年。(葉靜美攝)

彰化1名施姓男子爲追求超商女店員,不僅多次購買金莎巧克力放到女店員工作的超商櫃檯給女店員,還留下「願一識佳人,不知佳人意下如何」,及請女店員「不要報警,如果你要報警,告訴我,我陪你去警察局自首」字條,讓女店員不勝其擾而報警,彰化地方法院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40日,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去年3月初至7月間施男多次購買金莎巧克力,總盒數約5、6盒,放置在超商櫃檯給女店員。3月14日以電腦打字寫下「數次見佳人手上刺青,願一識佳人,不知佳人意下如何,這幾天會在某圖書館,佳人若有意願可前往相見,冀佳人勿以唐突見怪」要求約會。

女店員不勝其擾,示意再來騷擾就要報警,施男卻寫下「我求你千萬不要報警,從那天你說要報警我一直害怕到現在」的情緒勒索字條,1星期後再留下「真心請佳人前來相見,我必定以禮相待」及「請你不要報警,如果你要報警,告訴我,我陪你去警察局自首」字條。

同年8月,施男騎機車到超商,並走到櫃檯玻璃窗邊敲打玻璃窗,引起女店員注意,再對女店員揮手示意後才騎車離去,隨後又折返,對女店員比手畫腳的講話約15秒後離開。2天后,施男再度出現,並走進櫃檯處,舉起左手食指對着女店員比出手勢動作並說話,女店員想打電話報警,原本已要離去的施男,又衝進店內櫃檯伸手想奪下電話,剛好有客人慾結帳才作罷。1小時後,卻又回到超商,對着女店員舉起右手,1名男客人見狀阻止,並將施男趕出超商。

法院審酌施男不尊重女店員意願,還反覆對女店員進行騷擾跟蹤之行爲,造成女店員恐懼不安,所爲實屬不該,但考量施男犯罪後坦承犯行、尚知悔悟,無前科,且女方表示無意願繼續提告,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