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求職遭虐死棄屍蘇花公路 檢方羈押9人獲准

花蓮縣簡姓男子北上謀職卻遭凌虐致死,宜蘭檢方偵辦此案,共計有9名被告聲押禁見獲准,圖爲簡男遺體在蘇花公路被發現時畫面。(翻攝照片/李忠一宜蘭傳真)

花蓮縣簡姓男子北上謀職,卻遭桃園某宮廟成員施虐致死,簡男被棄屍在蘇花公路邊坡,簡男遺體在1月26日被發現後,檢方2月間聲押林男等5人獲准,今天(28日)檢方表示,歷經5次偵訊,共計聲請羈押獲准9人,全案朝傷害致死等罪嫌偵辦中。

簡姓男子去年12月到桃園市求職,因細故而與林姓男子等人發生爭執,便遭囚禁在桃園市某處;去年12月至今年1月間,多次遭林男等人毆打,並以餵食麪包蟲、貓大便、不讓死者進食等方式施以凌虐。

檢方指出,簡男遭毆打致頭臉部擦挫傷及裂傷、四肢大面積擦挫傷致多量皮下軟組織出血、橫紋肌溶解症;1月18日至19日間死亡後,1月20日遭林姓男子等人棄屍於宜蘭縣南澳鄉臺九線119.6公里蘇花公路邊坡。

偵辦團隊在2月22日拘提林姓男子等8人到案,經檢察官復訊後,認被告林男等5人(3男2女)分別涉犯遺棄屍體、傷害致死、加重私行拘禁致死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被告3人交保候傳。

檢方分析到案共犯的供述,勾稽卷證並調查事證,2月23、24日將共犯陳男、余男拘提到案,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3月8日將緝獲的共犯高男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3月26日依新事證再次將2月22日已交保候傳的被告宋男拘提到案,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