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開車被檢舉「不服氣」 網看照片超傻眼:就是有你這種人
一名男網友駕車駛到對向車道挨罰,在網上大呼不服氣,反被網友洗臉。(翻攝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
「太不服氣了!」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貼出交通罰單大抱怨,認爲自己無故被開罰,文章曝光後,不少網友見到違規照片與違規事由後,認爲照片中男網友明顯駕車橫跨雙黃線,被罰合理。
這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發文,內文氣憤寫下,「這樣被檢舉,真的不大服氣!」仔細檢視原PO貼出的罰單,違規事由寫着,民衆檢舉汽車駕駛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而舉證照片中,該路段爲雙向單線道,可見到一輛自小客車的左側前輪與後輪明顯壓上雙黃線、佔到對向車道,且右側留下的道路空間甚大。
文章曝光後,不少網友認爲原PO違規屬實,紛紛留言開酸,「考駕照的時候不是『若路旁有車,要壓線時都要打方向燈提醒後方或前方車輛』嗎?我記得我考試有考到這個!」、「旁邊這麼空還壓線,我如果是警察我也開你單,不管是親眼看見或是收到檢舉!」、「就是有你這樣的人,開車不注意自己車道,開偏了也不會修正,大搖大擺的還不知道問題在哪裡」。
也有網友說,一看照片就知道是對向來車以行車紀錄器檢舉,直呼原PO大概不是短時間才這樣開,被罰一點也不無辜;還有網友說,除非原PO能證明前方的車輛必須讓他偏移車道,否則就只是證明駕照是用雞腿換的。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