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街頭狠踩爆打且性侵太太致死 以酒醉脫罪遭法官打臉
屏東一名男子當街爆打太太致死還性侵,一審判男子無期徒刑,上訴至高雄高分院,男子以酒醉爲由否認犯行,但法官提出鑑定報告打臉男子,證明他已對酒精出現耐受性,最後駁回上訴,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屏東一名男子帶着太太和友人一起喝酒聚會,凌晨時2人返家途中,男子疑似不堪太太言語刺激,竟當街出拳擊倒太太,還殘忍地用腳多次重踩太太的頭部、騰空躍起重壓腹部,最後當街指侵奄奄一息的太太,同時拿手機拍下不雅照,女子最後被送醫搶救不治。一審判男子無期徒刑,上訴至高雄高分院,男子以酒醉爲由否認犯行,但法官提出鑑定報告打臉男子,證明他已對酒精出現耐受性,最後駁回上訴,可上訴。
2021年12月某日晚間,男子和太太到友人租屋處飲酒,隔天凌晨2人先後返家,先回到家的男子久等不到太太,便出門尋找。找到太太后,2人因細故發生爭執,過程中男子疑似不堪太太言語刺激、失去理智,竟直接出拳、掌摑太太。
女子當時不敵身強體壯男子的攻擊,當場倒地不起,但男子仍不罷手,直接用腳重踩女子的頭臉部至少50次,再刻意騰空躍起、直接重壓女子身體、腹部10多次,導致女子當場昏迷。
男子見太太失去意識還不罷休,竟當街用手指性侵,還拿手機拍下太太衣衫不整的模樣。男子事後嘗試叫醒太太,發現太太疑似傷重昏迷,才撥打119將女子送醫急救。無奈女子頭部、腹腔內部大量出血,到院時已無生命跡象,經搶救仍不治。
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循線逮獲男子到案,但男子堅決矢口否認犯行,一審依乘機性交殺人罪判男子無期徒刑。
男子不服上訴,強調當時因爲酒醉,不知道自己下手這麼重,自身犯行也應該屬於「傷害致死罪」,請求法官輕判。
高雄高分院認爲,男子明知女子不堪多次暴擊,仍持續施虐,可見男子主觀上具殺人不確定故意,監視器也清楚拍下男子左手多次性侵倒地無意識的太太。
鑑定也證實,男子的身體已對酒精出現耐受性,事發前男子能出門順利找尋太太,事發後也能精準的撥打119報案,可見當時意識清楚,不能用酒醉爲由脫罪。法官最後仍依乘機性交殺人罪判男子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針對偷拍的手機則宣告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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