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稱每月60萬包養女高中生!改單次性交易 騙炮下場曝光

臺中市1名男子透過交友程式認識1名17歲女高中生,稱以每月60萬元要求包養對方,遭拒後提議每次5,000元進行性交易,女生終答應赴約。示意圖/ingimage

被告開價每月60萬包養

判決書指出,2023年12月,曾姓男被告使用交友程式「Heymandi」認識17歲女生,雙方展開對話後,曾男獲悉女生缺錢,開價每月60萬元來包養她,甚至誇口「包過3個,都是固定的,前3個也都是學生」,但女生聞言拒絕,曾男便唆使她進行單次援交,每次5,000元,最終哄得女生同意。

2人前往汽車旅館發生關係,曾男完事後竟假裝忘記帶錢,當時爲了安撫女生,他訛稱將是次援交金額提升到2萬新臺幣(約5,100港元),約定翌日在臺中市1間便利店當面付錢。

女生遭走數怒提告

女生依約到約定地點等候,但曾男未有現身,甚至將她封鎖了。女生知道自己遇到騙炮賤男,憤怒地向臺中市警方報案,其後曾男被捕。

案件在臺中地院審理,曾男承認和女生進行性交易,但他辯稱因不滿女生服務,所以才拒絕付款。辯方律師更辯稱,女生其實在交友網站尋求賣淫機會。

被告罪成判刑18個月

法官經審理後,認爲即使曾男不滿意是單次性交易,應該立即反映和重新討論交易款項,但他假裝提高金額,而且未有依約付錢,甚至封鎖女生,和常見的性交易模式不同,相信被告沒有打算付錢。

法官也不相信是女生主動提出賣淫,根據2人的對話記錄,其實是被告不斷慫恿女生才促成是次交易,相反女生一直心存疑慮和猶豫,裁定被告利用女生入世未深和有金錢需求,引誘女生進行性交易,之後沒有付款,「引誘及以詐術使少年爲有對價之性交罪」成立,判刑18個月,案件可以上訴。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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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