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財觀察 | 爭議中的數據知識產權:浙江實踐帶給市場哪些啓示?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馬嘉璐 廣州報道

通過確權爲數據開發利用提供合法合規保障,是當前數據要素市場建設的基礎。浙江是數據知識產權這條路徑的“開路先鋒”。近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透露,截至2024年5月,浙江已受理數據知識產權申請11358件,登記6081件,佔全國70%以上。

不過,學界對“數據知識產權”尚存爭議。北京市東權(上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蔣強分析,數據的權利基礎比較複雜,需要結合數據的內容、類型及應用場景具體分析,“既要發揮知識產權保護無形財產的優勢,又要防止以單純知識產權的思路處理複雜的數據權益。”

在數據知識產權的金融化運用方面,浙江“成績單”表現亮眼:截至2024年5月,浙江累計實現數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被侵權保險、證券化、交易、許可金額26.25億元。此前也有至少8家浙江企業獲得了授信規模逾億元的數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與此同時,國內大部分數據資產融資授信規模不超過1000萬元。“數據知識產權+金融”的創新可以給數據要素市場帶來哪些啓示,仍留待實踐和時間給出答案。

佔全國七成,累計變現超26億元

6月12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深化數據知識產權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專場活動上“亮實力”。據中新網消息,截至2024年5月,浙江省共受理數據知識產權申請11358件,登記6081件,佔全國70%以上;累計實現數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被侵權保險、證券化、交易、許可金額26.25億元,佔全國90%以上。此外,已完成數據知識產權交易許可47件,金額2003萬元;已有162件數據知識產權實現金融化運用,總金額24.05億元,108家企業戶均受益266萬元。

作爲全國首批數據知識產權改革國家試點地之一,浙江在數據知識產權領域探索積澱已久。早在2021年,浙江獲批成爲全國首個數據知識產權標準化試點地區,發放了全國首張數據知識產權存證證書,實現了首筆數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至2022年9月,浙江累計實現數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2000萬元。過去三年,浙江企業依靠數據知識產權所獲融資額呈指數型上升。

今年5月,浙江在數據知識產權這一賽道上再提速,發佈《關於深化數據知識產權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描繪“兩步走”的“路線圖”:到2024年底,要實現數據知識產權登記總量突破10000件,實現數據運用價值50億元以上;到2027年,實現數據知識產權登記總量、運用價值分別要達到30000件和200億元。

《意見》與此前出臺的《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條例》《浙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一起構成了浙江“一文件、兩法規”的數據知識產權制度保障體系。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局長謝小云表示,下一步將更大力度推進數據知識產權保護全鏈閉環、制度全域運用、生態全面形成,努力貢獻更加系統成熟的數據知識產權保護浙江方案。

數據確權探索步入“深水區”

確權問題一直是數據要素開發過程中的重難點。在“數據二十條”(即《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提出的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三權分置”基礎上,各地通過數據產權登記、數據知識產權登記、數據資源登記等方式對數據確權積極展開探索,逐漸步入“深水區”。

浙江無疑是數據知識產權這條路徑的“開路先鋒”。那麼,何謂“數據知識產權”?

對此,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在對《意見》解讀時解釋道:數據知識產權是指數據處理者對依法收集、經過一定算法加工、具有實用價值和智力成果屬性的數據集合所享有的權益,是對數據創新利用智力勞動和其他投入貢獻的承認和保護。以“價值創造、價值實現”爲內核的數據知識產權是關聯數據資源、數據資產、數據要素的“最大公約數”。

簡而言之,確認數據知識產權的關鍵,是對數據加工付出了智力勞動。而與“最小公倍數”之間的距離在於,數據知識產權對原始數據供給、數據產品經營等其他環節難以覆蓋。有學者指出,一方面,由於數據的特殊屬性,並非所有數據都可以被納入知識產權的框架;另一方面,如果對數據設置過強的排他性保護,或不利於數據的流通和利用。在實踐中,數據知識產權的實質性審查也面臨難題。

“既要積極介入,又要有限介入。既要發揮知識產權保護無形財產的優勢,又要防止以單純知識產權的思路處理複雜的數據權益。”北京市東權(上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蔣強分析,數據權利基礎具有多元性,可能同時產生多項權利;數據的權利歸屬也具有多元性,可能涉及多個權利人。在實務中,“數據知識產權”一般對應於數據產生的著作權、商業秘密或者競爭權益。但數據的權利基礎比較複雜,還可能會產生個人信息權益、隱私權、其他人格權或者其他權利、權益,也可能不產生任何權利、權益而屬於任何人均可自由使用的內容。基於上述的複雜性,數據賦權改革仍然處在探索階段,需要結合數據的內容、類型及應用場景具體分析。

實際上,與數據流通交易相比,數據知識產權在數據資產化方面的應用更爲成熟。截至今年5月,浙江數據知識產權交易金額爲2003萬元,與同期高達24億元的金融化運用差距明顯。此前,浙江日報曾報道,截至2024年2月底,已有8家浙江企業獲得授信規模逾億元的數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而與此同時,國內大部分數據資產融資授信規模不超過1000萬元。《意見》注意到了這一優勢,強調要強化金融服務創新,做深做透“數據知識產權+金融”這篇文章。

繼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深圳8個省市開展首批數據知識產權工作試點後,2023年12月,天津、河北、山西、安徽、河南、湖北、湖南、貴州、陝西9省被新增爲第二批試點地,試點期限至2024年11月。數據知識產權的探索會帶給數據要素市場哪些啓示,將通過實踐給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