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病逝勞保繳24年全充公 專家授「唯一解方」:有2好處

桃園一名男子繳交勞保費24年後不幸過世,卻因2資格不符導致家屬領不到給付。(示意圖/中時資料照)

桃園有一名長年繳交勞保的54歲男子,數個月前因病過世,家屬原本打算請領勞保給付,卻被告知不符規定,最後全數被充公。對此,有專家指出,民衆若想避免發生類似事件,可選擇改繳國民年金。

針對桃園該起事件,勞保局解釋,申請給付要符合年滿55歲、投保年資滿15年以上的條件,但當事人52歲就離職退保,因病往生時也非加保期間,因此無法請領勞保金給付。

而《投資家日報》總監孫慶龍日前於財經節目《錢線百分百》計算出,上述事件讓當事人家屬約損失151萬,他提醒民衆若想避免碰到類似狀況,只有一個方法,那就是在退出勞保之後,繼續改繳國民年金。

孫慶龍說明,民衆繼續繳國民年金的好處,是到了退休年齡之後,除可領勞保年金,還可再多領一筆國民年金,且若不幸過世,家屬也可選擇領喪葬給付或遺屬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