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來的警察」邀美女共餐 灌醉載摩鐵遇臨檢 性侵未遂改指侵

葉姓男子涉嫌指侵女業務,並駕車衝撞警車,被依妨害性自主、公共危險和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臺中市一名葉姓男子(39歲),日前結識一名20多歲的女業務,25日向友人借來一輛租賃的跑車,約這名女業務到苗栗三義遊玩,趁女子不注意的時候,疑似在飲料下藥迷昏,並以手指性侵,駕車遇警方盤查還衝撞警車逃逸,當晚即被逮,全案依妨害性自主、公共危險和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

根據警方調查葉男向友人借來租賃的「大黃蜂」跑車,約了女業務同遊,一路從臺中玩到苗栗三義,後載到三義鄉某處餐廳午飯,男子一時色慾薰心,頻頻勸酒,還帶她去續攤,直到晚上8點多,她撐不住醉倒,趴睡在餐廳桌上,葉男竟把她強拉上車途中因開車左右搖晃被警車盯上,警方趁停等紅燈要盤查,葉嫌心虛倒車衝撞後方轎車,再往前撞開停在側邊的警車,接着迴轉往市區逃逸。

警方循線追查這輛車,2個小時總算在三義游泳池旁找到葉男駕駛的跑車,警方向前逮人,而車上女業務見警方到場後,臉上滿是驚恐,立刻向警方求助。

女業務向警方指控,她在車上遭葉男毆打,葉男衝撞警車導致車輛受損,還威脅她要賠償,不然就以肉體償還,她不從還被葉男毆打。女業務哭訴,因爲害怕葉男施暴,只好假裝妥協,要求葉男買保險套,想趁隙逃跑,但葉男不從硬來,以手指性侵得逞。

葉嫌被逮後酒測值高達0.84毫克,但堅決否認性侵,只坦承有用手指猥褻,對於女業務指控,警方將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