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溺斃2女羈押第一晚吃睡正常 看守所排心理師貼身關懷

大陸籍新住民簡姓女子與婆家爭執,帶9歲、10歲女兒在新北市新店區碧潭風景區走入水中,致2姊妹溺斃,簡女上岸,法官裁定簡女羈押。簡女今天凌晨3時押解到臺北女子看守所,睡眠、早上用餐正常,所方將安排心理師貼身關懷她。

檢察官昨晚對簡女聲押禁見,法官認爲,簡女涉犯刑法殺人罪、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犯嫌重大,所犯罪最輕本刑10年以上,雖有逃亡之虞,但無滅證可能,裁定羈押不禁見。

簡女今天凌晨3時9分進入女子看守所,配住9人房,入所不久倒頭就睡,今早用餐無特別異樣,收容大致穩定,不過,由於她坦承殺害2個女兒製造家庭悲劇,日後還要面對重罪訴訟,所方認爲她仍有可能情緒波動,已安排心理師、社工人員對她貼身輔導、關懷。

據瞭解,簡女造成2名女兒溺斃,遠因是先生無固定工作,家中經濟出現問題,簡女又與公婆相處不睦,大前天上午因老問題再與婆婆嚴重口角成導火線,一時衝動帶着2個女兒出門鑄下大錯。

檢警調查,7月2日上午10時許,簡女與47歲的丈夫及公婆發生爭執,從新北市中和區帶2個女兒到碧潭,3人從岸邊走下水,簡女以拍照留念爲由,牽着一對女兒下水再將手放開,2個女兒遭水流沖走,簡女自行遊回岸邊。

簡女向檢警供稱,她犯案後獨自流落在捷運新店總站,曾回住家附近的派出所報案請求協尋,7月3日晚間8時再度返回碧潭,無法找到2個女兒,一度想再尋短,後來走進派出所報案。

警消昨晚尋獲2名溺水姊妹,均已無生命跡象,警方派鑑識小組前往現場採證,將2名死者移置新北市立板橋殯儀館;檢警昨天相驗、偵訊,將簡女移送臺北地檢署,檢方訊後依涉犯重罪、有滅證之虞,對她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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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姓女子帶着2名女兒在碧潭輕生依殺人罪羈押。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