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默無聞走向超級天團 從披頭四的音樂談《一萬小時》
▲宇宙人專輯一萬小時也運用此概念。(圖/翻攝自YouTube)
近年來,心理學家和認知科學家經過很多調查統計和分析,一方面發現IQ和成功之間的關係並不是那麼密切,如同前面提過的特曼教授的調查研究。另一方面,芝加哥大學布魯姆教授針對120個在各領域表現傑出者的研究,他的結論是每一位傑出者都經過10年到15年的努力,纔到達職業、事業生涯的最高峰,這或許可以量化爲「10年定律」或者「1萬小時定律」。
所謂「10年定律」或者「1萬小時定律」就是成功來自10年或者1萬小時以上專注用心的練習,專注、用心的練習包括嚴師指導、關注和嚴謹的自律、自省的練習。用1天平均2小時專注用心地練習來算,1萬小時就是10~15年了。
搖滾樂歷史上最成功的樂團披頭四(The Beatles),就是1萬小時定律的好例子。1957年,16歲的約翰藍儂(John Lennon)和朋友在英國利物浦組成樂團,15歲的保羅麥卡尼(Paul McCartney)和14歲的喬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先後加入,他們3個人都是吉他手,鼓手卻換來換去,一直到1962年林哥史達(Ringo Starr)加入成爲固定的鼓手。
從1957年開始,2、3年下來,披頭四不過是一羣默默無聞的小夥子組成的搖滾樂團而已,但是幾年之內聲名鵲起。從1962年開始出唱片,在歐洲巡迴演出,1964年到美國演出,轟動全球並引起「披頭四旋風」,擁有許多膾炙人口、流傳久遠的歌,如〈我要握你的手〉(I want to hold your hand)、〈蜜雪兒〉(Michelle)、〈嗨,裘〉(Hey Jude)、〈昨日〉(Yesterday)等。
半世紀以來,披頭四對流行音樂的影響非常龐大。我要強調的是最開始時披頭四得到一個機會,1960年8月,他們得到一紙在德國漢堡夜總會演出的合約,其實,那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機會,漢堡也算不上搖滾樂重鎮,賺的錢也不多,夜總會裡的環境和氣氛也不怎麼樣,聽衆也不懂得欣賞他們。
但是,他們在那裡一星期7天,每天5小時不停地演出,從1960年8月到1962年底,一共去了漢堡5次,第一次演出了106天,每天5小時以上,第2次92天,第3次48天,一共演出了172個小時,第4、第5次加起來有92小時的演出,他們在1年半之內一共演出了270天,1200小時。1200小時有多久?一個普通樂團從組成到解散也不一定會演出1200小時。
那就是不斷努力、不斷磨練。
●作者劉炯朗,麻省理工學院電腦博士。爲國際知名的電腦資訊學者,曾任教於麻省理工學院及伊利諾大學,於1998至2002年間擔任臺灣國立清華大學校長,作育英才無數,於2000年獲選爲中央研究院院士,是國際上聲譽卓着的科學家、教育家。本文出自時報文化《公民課該學的事:從自己出發,和社會好好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