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實施,成都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按區(市)縣劃分認定

8月13日,記者從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簡稱《通知》)印發,並將於2024年8月14日起正式執行。《通知》明確,對原有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標準進行調整。

即日起,繳存人購買成都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向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住房套數認定範圍從“成都市”調整爲“擬購住房所在區(市)縣”。

記者梳理髮現,本次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標準進行調整也是此輪成都樓市政策調控優化措施之一。(成都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