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是公衆決策的精神 不是事與願違的神主牌
▲ 立法院外的民間團體24日號召羣衆聚集抗議,鄰近的青島東路、中山南路以及濟南路擠滿人潮。(圖/民衆提供)
● 張家羽/地方政府機關人員
近日立法院可謂是紛擾不斷、滿城風雨,起源是國民黨、民衆黨推動的「國會改革法案」因表決席次居多而通過三讀程序,過程中卻屢屢遭執政的民進黨扣上「黑箱」之帽進行抵制,甚至引發民衆走上街頭,打着「捍衛民主」、「抵制黑箱」的形式口號,要求退回重審。筆者認爲國內現今「民主」的定義,開始有被曲解及濫用的現象。
民主核心的定義,爲「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相信這12字箴言大家不陌生(且無庸置疑),先且探討「多數應尊重少數」的層面,此次民進黨、部分青年及莘莘學子主張的「沒有討論、沒有民主」,詳細探討事件脈絡即可得知,應是悖離事實,回顧近期三黨黨團協商的脈絡,並非沒有提供協調研商的平臺,且屢次牴觸發言秩序的一方,相信大家也有目共睹,最重要的,尊重、協商並不是必須妥協、遷就他方,若經溝通之後無法達到共識,是否迴歸制度化,進行公平表決呢?
▲ 因表決結果事與願違,隨即高喊違背民主、黑箱作業、多數暴力,實在不合理。(圖/記者屠惠剛攝)
再者,探究「少數服從多數的層面」,這不是公衆決策的基本原則嗎?表決結果絕對是一翻兩瞪眼,若協調未果進行表決,而表決結果事與願違,隨即高喊違背民主、黑箱作業、多數暴力等情緒主張,實在不合理,民意代表的席次,是客觀反應出民衆的意象及信賴,如果表決席次能量不足,是否迴歸初衷進行內部檢討,並非是在對決平臺追求勝負,更非落敗後將「民主」當作藉口,煽動羣衆進而脅迫影響表決結果,「民主」不是神主牌,更不要吃「民主」的豆腐;再問了,若表決不是民主表現,請問還有其他更公平、客觀的決策機制嗎?
有民衆擔心,是否立法委員的權力過度膨脹,更擔心是否未來影響司法、監察的憲政體制,但國會議員調查應是針對重大事件,邀集事件關係人到場釐清真相,將過往事件迷霧更加透明化,難道國人不想探究過往口罩、疫苗、快篩、雞蛋等爭議議題的原委嗎?還是就此得過且過?最重要的,國會改革法案的重點,應該是着重事件的察明,並非有司法判決的性質,且相信更能協助及強化監察院(監察院長人選尚爲總統提名)的角色功能。
▲ 國會改革法案的重點,着重事件的察明,而非司法判決的性質。(圖/記者屠惠剛攝)
是以,民主的真諦,應是追求人民福祉、捍衛公衆權益,並非是以政黨考量爲首要目標,同時國人現處的社會氛圍,也存在着「現代化隱憂」,亦即因速食文化欠缺自主思考的能力,容易淪爲投機政客煽動的目標,因此講求「民主」的民意代表,應是順應民意而戮力監督國家行政,並非追求改變既有民意而進行而認知作戰,因爲民主是以民爲主,不是特定政客濫用的神主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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