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黨臺玻大樓新黨部裝潢擅自施工 業者挨罰12萬元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遭爆料,準備作爲民衆黨中央黨部的臺玻大樓3樓,疑似未申請許可就進行室內裝修。(本報資料照片)
預計用作民衆黨中央黨部的臺玻大樓3樓,日前疑似未申請許可就進行室內裝修,8月27日遭臺北市建管處派員會勘,雖然現場無施工跡象,但比對原使用執照竣工圖說,與現況不符,後續確認有未經審查許可擅自室內裝修的情況,依法對該室內裝修業者裁罰12萬元。
該地址確在今年7月26日提出室內裝修申請,截至尚未核發施工許可證,建管處8月27日上午派員進行現場會勘,雖然現場並無施工跡象,但經比對原使用執照竣工圖說,發現天花板、隔間等部分與現況不符,且查詢該變更範圍,歷年來未有申請室內裝修許可紀錄。
後續經過調查,經所有權人、使用人檢附陳述意見書及工程承攬契約等資料,建管處確認有未經審查許可擅自室內裝修情事,因此依違反《建築法》規定,26日裁罰該室內裝修業者12萬元。
建管處表示,室內裝修定義,根據《建築法》規定,室內裝修包括「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裝修」、「內部牆面裝修」、「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1.2公尺固定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裝修」、「分間牆變更」。
建管處說明,應申請而未申請施工許可就擅自進行室內裝修是違規行爲,室內裝修業者應具備相關的專業知識,如果查明有室內裝修業者參與未經許可的工程,將會優先對其進行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