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嗆蔡英文權力一手抓 喊禮讓大法官提名權給在野黨

臺灣陪審團協會上午在立法院舉行「總統大滿貫15名大法官一手抓,總統提名權應禮讓副總統及在野黨」聯合呼籲。(黃婉婷攝)

大法官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即將於9月30日任期屆滿,蔡英文總統日前核定成立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由副總統賴清德任召集人。臺灣陪審團協會等跨黨派團體9日聯合呼籲,蔡總統將15名大法官一手抓,對臺灣是場災難,也呼籲政府應思考禮讓提名權給在野黨,建立其歷史定位。

臺灣陪審團協會上午在立法院舉行「總統大滿貫15名大法官一手抓,總統提名權應禮讓副總統及在野黨」聯合呼籲。國民黨立委林思銘、民衆黨立委張其祿、前臺南縣縣長蘇煥智、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皆有參與。

協會理事長鄭文龍指出,大法官職司守護自由憲政及民主人權,負責處理違憲審查及正副總統彈劾案,需處理高度政治性案件,1997年修憲時制定交錯任期制度,是爲避免提名權集中於同一位總統,但在前總統馬英九打亂制度下,民團提出4大訴求。

鄭文龍指出,首先是啓動制憲或修憲程序,重新制定大法官任期制度,載明任期爲4年及8年交錯。併成立法定獨立提名委員會等方式,避免提名權再度出現同一位總統握有15位大法官提名權的情況。其次,建立多元禮讓提名權,在憲法尚未修正的情形下,建議總統可在提名程序上進行禮讓,將其中3位的提名權禮讓給副總統、立法院院長及在野黨各提名一席代,也應該成立一中立、獨立的提名機關進行運作。

鄭文龍表示,第三,制憲或修憲改革提名程序,可參考各國的多元模式,包括設立提名委員會或是與專業人士協商後任名;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其中一個或多個部門達成共識後任命;執政黨與反對黨達成共識後任命;由執政黨或行政部門任命。最後,大法官人選應有多元性,尤其應列入具民意基礎者。

林思銘批評,若大法官全由同個總統提名,未來可能向提名他的總統權力靠攏,無法達到制衡效果,而功過歷史大衆自有定論,各黨別再糾結誰造成這樣的結果,請執政黨儘速將大法官任期回到任期交錯制,否則大法官難以無法做出超然獨立的解釋。

張其祿則說,任期交錯制遭破壞有違憲之虞,是臺灣民主制度的失衡,蔡總統代表號稱民主進步的政黨,就不該再錯下去。不要讓大法官變成爲執政黨辦事,用來解釋法規命令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