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新北議員王淑慧A助理費335萬 重判9年怨小英這件事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王淑慧從2011年起利用其姪女、外甥女等人擔任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春節慰勞金等費用高達335萬,新北地院今判決她9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蔡雯如翻攝)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王淑慧從2011年起利用其姪女、外甥女等人擔任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春節慰勞金等費用高達335萬,2020年依貪污治罪條例將她起訴。新北地院今判決王淑慧9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另外6名涉案助理則被分判6月至2年不等徒刑,緩刑5年,期間須付保護管束。
66歲王淑慧連任多屆議員,曾因「吃紙風波」躍上國際媒體版面,名聲響亮,由於選民服務紮實,深受地方肯定,未料王淑慧卻藉着職務之便,9年來涉嫌詐領335萬助理費。
判決書指出,王淑慧擔任第一屆市議員以來,聘用王姓姪女、謝姓外甥女擔任人頭助理,將公費助理補助費自行挪用,而另2名林姓、魏姓助理雖有實質擔任助理,但確也知悉王淑慧聘用親友擔任人頭助理一事,自願將其帳戶供給王淑慧挪用,並幫忙製作不實文書提交給新北市議會,幫忙詐領助理費。
另外,王淑慧的另名林姓女助理雖真有在替王辦事,但林女擔心助理工作會影響她本來的勞工保險金,便與王淑惠合謀,由遊姓友人擔任人頭請款助理費,再由林女從其帳戶領取薪資。
新北地檢署2020年接獲舉報,發動搜索帶回王淑慧等人,當時王淑慧還高喊自己絕對不會貪污,直至檢方聲押禁見後,才全數認罪。新北地院指出,王淑慧審理間稱其姪女、外甥女只是她的個人「網軍」,負責蒐集輿情、網路評論,因此不能提出工作成果,但2人每月卻領取高於其他公費助理的薪資,痛批其「內舉不避親」。
雖然王淑慧辯稱,有聘請她的胞弟等人擔任助理,並支付薪資,但實際覈算後,王淑慧詐領金費仍高於實際支出,詐領財物的不法所有意圖明顯。法官認爲,王淑慧詐領金額並不少,關於人事預算的控管,辜負選民所託,傷害人民對於民意代表的信賴,所爲當不足取。
而王淑慧在檢調偵辦時,曾意圖透過子女向涉案親友串證,雖然聲押獲准後完全認罪,但事後又否認貪污犯行,甚至在出庭時稱「你們隨便接到一個檢舉信然後就污衊,一些完完全全快樂的孩子(按指涉案姪女、外甥女)就被檢察官嚇死了,我不知道他們未來的人生怎樣,因爲我覺得這種制度要改,蔡英文的司法改革失敗,這是我的想法」,將過錯推給檢調或司法改革。
法官認爲,王淑慧未反省自己過錯,完全不知悔悟,愧對於其擔任民意代表身分,欠缺自覺反省之能力,莫此爲甚,應予嚴厲非難,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9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