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團推立院正副院長記名投票 國民黨團拉下協商
▲綠推立院正副院長記名投票 圖爲院長蘇嘉全、副院長蔡其昌宣誓就職。(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立法院院會21日審查「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盼未來投票選擇立法院正副院長時都要記名投票,但因國民黨團有意見,全案需交黨團協商。
民進黨團提案修「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1條及第1條之1條文,將條文修改爲「根據憲法第66條之規定,院長、副院長由立法委員以記名投票互選之,全體立法委員均爲當然候選人」。
另外,民進黨團也建議,把原定的「正副院長選舉將於每屆立委選出之翌年2月1日報到、宣誓就職當日舉行」,修改爲「於每屆立委第一會期報到、宣誓就職當日舉行」。不過,因國民黨團提出異議,全案則交黨團協商,無法在今天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