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豪奪人民資產 必遭加倍奉還

各地水利會成員們在立法院外抗議,反對水利會收歸國有,痛批政府霸佔人民財產。(本報資料照片)

農田水利會的改制,是臺灣民主的縮影。不堪的是,臺灣在1996年開始直選總統,但民進黨在2016年執政後,卻收回會員直選會長的權利、沒入水利會資產。人在做,天在看,執政者貪婪奪取人民的權利與資產,必遭加倍奉還。

水利會會長的選任,是該直選、遴選或由政府派任,從1945年以來,隨政治環境不同而有改變,簡而言之,當政府欲加強掌控農村時,就不準會員直選。從1970年起,30餘年的會長人選都掌握在政府手裡,一直到陳水扁總統在2002年,修法確定水利會改爲會員直選,10餘年來農民以1人1票選出會長,選舉精義已深入基層,未料民進黨在2016年再執政後,卻逆民主之流,改制水利會爲公署、會長改官派、資產沒收,農民豈能忍受?

民進黨的理由是水利會會長的選舉,往往有派系、黑道介入,不時有賄選傳聞,釀成事端,因此改爲官派,但請問全國大小選舉都有賄選傳聞,政府要矯正亂象,可以在候選人資格、查察賄選等方面,健全選舉規定,豈可廢除選舉?何況各級選舉這麼多,爲何獨挑選水利會開刀?是看準農民爲弱勢,或藉此砍斷農村基層與國民黨的聯繫,以爲拔椿?

其實從2016年與2020年兩次大選來看,國民黨在農業縣市皆潰敗,水利會還能算是藍營椿腳嗎?或執政黨是看中水利會所擁有的龐大資產,懷璧其罪,因而強行沒入?執政黨這種行徑,與他們所追討的國民黨,有何差異?沒入國庫的農民資產,是否也應列入黨產會、促轉會應回覆正義的目標?

前任大法官許玉秀曾說,「這幾年,人民的憤怒,都來自於有違反正當程序的事件發生。」大埔案是如此,難道水利會改制不是如此?

民主之路,無法回頭,繼農田水利會之後,民進黨再藉修《農會法》以官派三分之一董監事,在地方控制農會,儘管地方反彈大,但民進黨仗其完全執政優勢,已將農村的錢與權,視爲囊中物,但證諸往例,算計農民、巧取豪奪的政黨,日後必遭反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