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政府 曾強廢農曆新年
春節是中國傳統新年,但民國政府曾強勢廢除農曆新年。(圖/大陸網站)
民國初年,不論是除夕還是大年初一,政府機構都要正常上班。除夕時,若是發現有公務員不在班,這個人可能就丟了工作。
微信「民國風」說,1912年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時,曾宣佈廢除舊曆改用國曆(西曆),並決定把西元1912年定爲中華民國元年,把1月1日叫做「新年」。
但是,因爲民間習慣使用農曆,仍然把農曆正月初一當做傳統「新年」,所以袁世凱上臺以後,便把農曆正月初一即傳統新年改稱春節。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以後,又再次頒佈命令,要求自1929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使用國曆,廢除農曆。爲了雷厲風行貫徹這一命令,政府還規定機關、學校、商店不得在春節期間擅自放假,否則就要對相關負責人實行嚴厲的制裁和處罰。
政府雖大力提倡國曆,可是西曆新年,只有政府機關相互拜年,民間則冷冷清清。反觀春節時民間卻熱鬧異常,許多商人在春節時也關門謝客並貼上傳統的春聯。國曆在民間也處於非常尷尬的地位,社會日常生活還是沿用農曆。
到了1918年,北洋政府也覺得這種違背民意的改革不太可取,終於開始允許春節放假了。
1928年張學良東北易幟,中國實現了名義上的統一。統一之後的國民政府顯然沒能吸取北洋政府的教訓,不僅重申春節不準放假,而且決定結束兩種曆法並行,欲徹底廢除農曆,以顯示其革命的決心。
1930年1月2日國民黨的《上海黨聲元旦特刊》發表《推行國曆廢除舊曆的工作》,承認國曆推行艱難,「習俗相沿,積重難返」。鑑於此,1934年年初,南京國民政府停止了強制廢除農曆,不得不承認「對於舊曆年關,除公務機關,民間習俗不宜過於干涉」。從此,民間又可名正言順地過農曆春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