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苑裡土地遭倒廢液 不法所得1.8億
苗栗縣苑裡鎮遭傾倒廢液及事業廢棄物,現場挖有兩個直徑8到10公尺大坑,場地已受嚴重污染。圖/苗栗縣政府提供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表示,北部一家業者收受工廠廢酸洗液,未依規定於再利用製程添加化學原料進行反應,且3年都未購入原料,在事廢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中虛僞申報原料使用量,再將未完成反應的廢酸洗液,委託貨運以槽車載到不肖業者承租的土地,誆稱作爲水泥添加劑,與其他事廢混拌成不合格且無用的水泥塊棄置地面,面積約5100平方公尺,廢棄物總量約2800噸。
苗栗縣環保局指出,去年8月查獲後,機具都已查扣,涉案人交保,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現場廢棄物及受酸液污染土壤屬證物,將在取得檢察官同意後,要求業者移除,也會要求業者委託專業顧問公司進行細部調查、設置監測井瞭解污染情況;通常地下水一年移動範圍有限,附近居民如對取用地下水有疑慮,可通報環保局派員採檢;至於未來公告土壤污染場址範圍,將視監測結果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