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校園被電子煙入侵 青少年學生集體團購
苗栗縣衛生局表示,近日常接獲各級學校通報學生吸食電子煙,由於添加香料的電子煙沒有一般傳統煙品的難聞氣味,引起青少年學生好奇,甚至有學生揪團團購。苗栗縣政府表示,將加強校園內電子煙查緝,杜絕電子煙危害。
衛生局指出,由於電子煙不受《菸害防制法》規範,因此逐漸在年輕學子間流行,近日就常接獲學校通報,有學生在校內吸食電子煙。衛生局表示,電子煙雖然不直接燃燒菸草,但根據衛福部食藥署檢測,在近年受理的2000多件電子煙檢體中,有70%含有成癮物質尼古丁,且在2014年隨機抽驗的31件中,發現全數含有甲醛、9成含有乙醛,兩者都是致癌物質。
衛生局表示,電子煙爲減少難聞之氣味,常添加帶有特殊風味、甜味、薄荷味或其他香味等調味物質,因而引起學生對電子煙產品的好奇,加上同儕間口耳相傳,常常出現青少年學生在校內團購電子煙的情況。
對此苗栗縣政府表示,將透過跨局處合作機制,擬將電子煙納入藥物濫用處理,並推動校園衛生教育宣導,加強校園內電子煙管理及通報,衛生單位亦加強查緝,杜絕電子煙危害。
衛生局指出,目前國內並未覈准電子煙製造、輸入或販售,故電子煙並非合法藥物或煙品,另外若電子煙外型似煙品形狀,則違反煙害防制法規定,對製造或輸入業者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販售業者可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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