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民生污水下水道建置陸續完成 竟有住戶將廚餘倒入造成嚴重堵塞

苗栗區水資源處理中心是苗栗縣內第1個完工啓用的民生污水處理場。(謝明俊攝)

用戶任意排放不合格民生污水將造成水資源處理中心污水處理困難。(謝明俊攝)

民生污水經處理後,多數污水直接放流。(謝明俊攝)

後龍水資源處理中心業已完工,特用戶接管完成開始運作。(謝明俊攝)

苗栗縣頭份市、竹南鎮、苗栗市及後龍鎮的民生污水下水道工程,陸續建置完成接管使用,縣府將民生污水下水道納入苗栗縣下水道條例管理,日前發現有住戶竟將民生污水下水道當成廚餘桶,將肉渣及油全倒入管道,造成管道嚴重堵塞,縣府提醒用戶不要亂倒,否則將會處罰1至10萬元,請用戶注意。

苗栗縣政府從2010年起開始興建完成苗栗區、頭份竹南及後龍區水資源處理中心,並陸續埋設民生污水下水道系統,陸續完成用戶接管,將苗栗縣內重要的都會區域納入民生污水下水道範圍,逐漸邁向先進城市之列。

2004年,苗栗縣政府通過苗栗縣下水道管理條例,前期多半是以事業污水爲主要管理對象,隨着苗栗縣內幾個重要都會區民生污水下水道漸次完成,並陸續與用戶完成接管排放,負責下水道業務的水利處,因而將民生污水下水道管理納入條例內,並完成裁罰基準,由於許多住戶不熟悉下水道條例,因此,水利處持續加強宣導住戶正確使用民生污水下水道,避免錯用遭到告發裁罰。

日前,水利處就接獲1起陳情案指稱,有用戶將共用污水設施當成廚餘桶,竟將肉渣和廢油全部倒進污水設施中,導致其它用戶排水設施全被堵塞。水利處指出,依照苗栗縣污水下水下道管理條例規定,用戶不依規定期限將污水或廢水排泄於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未經下水道機構檢驗合格而聯接使用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經檢驗不合格而不依限期改善;用戶拒絕下水道機構檢查用戶排水設備,測定流量、檢驗水質,以及用戶排泄下水,超過污水下水道可容納排入之下水水質標準,不依限期改善,都將可依條例裁罰1至10萬元。水利處提醒用戶們注意不要亂倒不合格物品進污水下水道內,以免被告發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