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線快遞盒裡裝大麻 13人販賣、運輸毒品獲刑
生活中,人們在網上購買成箱的方便麪、米線等食品的情況非常普遍,網上下單,送貨上門,方便快捷,一些不法分子動起了快遞運毒的歪腦筋。
江蘇省淮安市清江浦區檢察院4日披露了一起販賣、運輸毒品案,被告人將大麻藏在米線盒、藕粉盒中,利用快遞“人貨分離”的方式實施毒品犯罪活動,整個鏈條,有13人蔘與,此類犯罪有何特點?如何防治?請聽總檯中國之聲記者孫瑩的報道。
爲治“失眠”竟將大麻當“救星”
江蘇淮安某建設公司的駕駛員小王,經常夜裡出差跑長途,不跑長途時就會失眠。2022年7月的一天,小王把自己的失眠煩惱告訴了售賣電子煙的一位朋友,這位朋友隨即推給他一個人的微信號。
江蘇省淮安市清江浦區檢察院檢察官助理盧星靜介紹說,小王供述,當時他的朋友告訴他,這個人叫楊某,身上有東西,所謂的有東西,指的就是大麻,說吸食大麻後能讓他很快入睡。小王說對方很快通過了他的好友申請,但彼此都沒有聊天。直到兩個月後,小王和女友到雲南旅遊時,兩人才相見。
小王說,他和女友到雲南旅遊時,看到楊某朋友圈發的消息,定位與他所在地僅有100公里,就毫不猶豫租車找到了楊某所在的酒吧附近,兩人在一公園門口第一次正式見面。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張韜介紹介紹,小王說,第一次見面,楊某遞了一支菸給他,告訴他,這就是大麻,自己手裡有貨,可以賣給他。之後,楊某從車上拿了一個裝有20g幹大麻的塑料袋,小王支付4000元現金買走。拿到貨後,小王用手把大麻搓碎,用煙紙捲成大麻煙分幾次抽掉了。小王說,抽完後整個人感到犯困發飄,就想找個地方睡覺”。嚐到所謂“甜頭”的小王,之後遇到所謂的“狀態不好”時,就會主動聯繫楊某。
快遞櫃取毒被現場抓獲
2022年9月底,小王聯繫楊某,又購買了50g大麻,微信轉賬給對方8000元。楊某說,可以快遞發貨,小王把自己的住址、手機號碼和姓名都提供給了對方。三天後,就收到了從雲南蒙自寄來的一個大紙箱,裡面有八盒桶裝速食米線。
盧星靜介紹說,這箱米線中,箱底一盒是拆開過又用膠帶封住的。小王拆開後發現,塑料叉和調料包下面就有一個用真空機封口的包裝,裡面都是大麻。王某把大麻拆開後,藏在自家冰箱下面,想抽的時候就拿出來用大麻煙紙卷着抽,也會把朋友喊到家裡一起抽。後來,只要他有需要,楊某都是通過快遞的方式將大麻郵寄給他。
2023年2月,因小王曾經有購買合成大麻素電子煙油的記錄,被警方納入涉毒人員重點監控。2月17日,小王收到一條雲南快遞到達淮安的消息後,通過微信視頻與楊某確認了快遞內容,正是三天前,自己從楊某處花10000元購買的50g大麻。自認爲僞裝的天衣無縫,殊不知,他的所做所爲都在警方掌握之中。
張韜介紹說,小王下班後到快遞櫃準備取快遞時,被公安機關現場抓獲。這次的快遞盒裡面同樣裝了10桶速食米線,其中9桶沒有拆封,只有一桶是被拆封後重新膠封的。經稱重,被扣押大麻重量爲58.04g。到案後,小王如實供述自己從楊某處多次購買毒品,以及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犯罪事實。
全鏈條打擊毒品犯罪
順着小王這條線索,警方很快在貴州將楊某抓獲。根據楊某供述,他先後通過微信轉賬、現金交易等方式,向王某、林某等人販賣大麻13次,並按照對方提供的地址,採用將大麻藏在米線盒、藕粉盒內的方式,將大麻郵寄至江蘇淮安、浙江樂(yue)清、福建三明等地。警方通過反詐系統,找到了楊某的上線浩某、劉某等人,抓獲歸案。
淮安市清江浦區檢察院政治部幹部王園園介紹,這個案件涉及人員衆多、地區較廣、涉案人員相互交叉販賣、購買情況較爲複雜,隱蔽性較強。案發後,我們檢察院指派毒品辦案團隊員額檢察官提前介入引導偵查,重點圍繞在案扣押大麻葉的專業鑑定、規範、全面提取涉案人員交易記錄、販賣雙方交易記錄比對等偵查方向。
經進一步追查發現,另有沈某、呂某等6人涉嫌販賣大麻葉約1436克,周某、普某販賣、運輸大麻葉,涉及江蘇、雲南、浙江、福建等地,被告人由5人深挖拓展爲13人。
盧星靜介紹說,經我們檢察院分批提起公訴,法院分別以販賣、運輸毒品罪,販賣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罪名判處被告人楊某、小王等人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至六個月不等刑罰,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至兩千元。
針對辦案中發現利用寄遞渠道實施毒品犯罪的情況,檢察機關充分運用“檢察+公安+郵政”協作機制,及時向有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
檢察官張韜介紹說,我們建議以寄遞業物品實名制、開箱驗視、禁毒宣傳等工作落實情況爲重點進行檢查,推動“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三項制度落實和智能快遞櫃管理,斬斷毒品郵寄渠道。同時,通過禁毒宣傳進社區、進快遞站等活動,不斷深化禁毒訴源治理。
針對一些人對大麻的認識誤區,王園園提示,大麻,長期吸食可誘發精神錯亂、偏執、妄想,抵抗力下降,身體機能極易受到嚴重損害,我國早已將大麻列爲毒品,且不可因爲“好奇”,所謂的“治療失眠”等“以身試毒”,更不要抱着僥倖心理快遞毒品。同時,快遞行業也要嚴格落實“應檢盡檢”,不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
就近年來利用寄遞渠道實施販運毒品等違法犯罪呈現上升態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2021年10月20日向國家郵政局發出了“七號檢察建議”,同時抄送交通運輸部、商務部等12個有關部門,之後又出臺具體工作方案,推動強化安全監管,堵塞管理漏洞,持續加大對利用寄遞渠道實施販運毒品、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爆炸物和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等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促進寄遞行業健康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