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謀「黑吃黑」劫運鈔女3950萬 四海幫大哥延押2月

高等法院

臺北信義區2018年發生「黑吃黑」劫鈔3950萬元事件檢警循線查出幕後主使者是有四海幫背景新加坡舞廳股東郝廣民,臺北地院依加重強盜罪判郝男10年徒刑,沒收1862萬元犯罪所得,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裁定郝男延押2月。

2018年10月29日晚間,開Uber的鄧姓女司機同車王姓女子地下匯兌業者護送3950萬元現金,王姓、林姓、劉姓搶匪趁2女停車購買鹽水雞之際,跳上駕駛座連錢帶車開走,警方獲報後陸續將王、林2人逮捕到案,另對劉男發佈通緝。臺北地院去年4月依結夥攜帶武器強盜罪分別判刑7年4月、7年10月。

由於林男認爲「該給的沒給」,2大袋現金只分得百萬元,心有不甘,向警方供出幕後主使者是郝廣民,警方進而鎖定郝男行蹤,最後在屏東將他逮捕,並遭羈押迄今。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認爲,郝男涉犯重罪一審重判10年,有逃亡之虞,有繼續羈押必要,裁定自7月14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