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耿如不無辜?丹妮婊姐揭原因抨擊:令我痛恨指數最高的一種人
丹妮婊姐抨擊黃子佼與孟耿如。(圖/中時資料照片;翻攝自丹妮婊姐星球臉書)
針對另一半黃子佼惹出的爭議,孟耿如昨(5日)再親上火線替丈夫緩頰,除了坦言婚姻是自己的選擇,也表示會和黃子佼未來努力贖罪。對此,網紅「丹妮婊姐」迴應除了黃子佼有錯外,孟耿如也並不無辜,她點名過去看到家庭犯罪案,除了兇嫌外,那種無視丈夫犯罪在一旁煮飯的媽媽、放任讓自己的男友騷擾孫女的奶奶,也是讓她痛恨等級最高的一種人。
先前網紅陳沂遭襲擊,曾被她羞辱外貌的丹妮婊姐呼籲不可以支持暴力,大器的態度被網友盛讚「三觀很正」、「以德報怨」。近日,聞黃子佼事件,丹妮婊姐表示,自己平時很愛收看國外真實犯罪案例紀錄片,犯罪的項目很多,但有一種犯罪是監獄裡所有罪犯都唾棄,屬於監獄裡最低等存在,就是對小孩下手的犯人。
丹妮婊姐發文。(圖/翻攝自丹妮婊姐星球臉書)
丹妮婊姐傻眼問:「一個連監獄中幹盡各種重罪的罪犯都看不下去的罪」,居然一堆臺灣人還叫他加油,除此之外,另一種人也讓丹妮婊姐相當痛恨,就是這些對小孩下手罪犯身邊視而不見的枕邊人,甚至有些女人還會幫忙誘拐、甚至棄屍,丹妮婊姐爲此重砲表示:「今天人生在世只有爸媽跟兄弟姊妹還有膚色不能選,其他往後的人生一切,都是有選擇權的,選擇跟戀桐(童)癖共度難關的人,跟我上述的那些女人好像也沒太大差異吧?」因此她更不解這類女性,「她需要被加油什麼?」
最後,丹妮婊姐說她不怕得罪演藝圈前輩,因爲她真的很唾棄地球上對孩子下手的性犯罪者,及同陣線的成年女性,有人可能天真以爲買未成年不雅片不犯法,丹妮婊姐強調:「所有明網上是不能存在任何未成年興(性)愛影片,這是全球都犯法的,所以未成年興(性)愛影片都是暗網交易。」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佈、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