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執照卻違法從事心理諮詢遭法辦 藝人賴佩霞今出庭

臺北地檢署

藝人賴佩霞在去年與鴻海創辦人郭臺銘登記參加總統大選期間,遭檢舉不具心理師資格,卻對外宣稱提出心理諮詢服務,違反《心理師法》,臺北市衛生局將案件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北檢分「他案」調查,1日上午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賴佩霞說明。

賴佩霞去年與郭臺銘搭檔參選副總統,引起關注,但有民衆認爲,賴因在「賴佩霞/好好說話」網站上宣稱提供情緒精神、身心症狀等議題的一對一諮詢服務,但她沒有心理師證書,卻提供心理諮商服務,有違反《心理師法》之嫌,向臺北市衛生局檢舉。

臺北市衛生局通知賴女說明後,認定賴女違反《心理師法》第27條第2項「非心理治療所或心理諮商所,不得爲心理治療或心理諮商廣告」規定,依法裁處新臺幣3萬元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認爲,賴女疑另涉及《心理師法》第42條第1項「未取得臨牀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資格,擅自執行臨牀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業務」,將相關事證移請北檢偵辦。

對此,賴佩霞當時曾透過助理迴應,絕無蓄意違法意圖,工作至今一直恪守專業規範,因參選公職引來插曲,實感遺憾,她始終坦承面對各方檢視、指教,配合相關單位調查與指導。

北檢收到衛生局函送資料後,今年初分「他字案」偵辦。檢方並於今早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賴女說明。